宋连云吃什麽都香,扒着米饭大口乾饭,沈沧看着宋连云,不自觉胃口都变好了,路途疲倦还是多吃了半碗饭。
虽然这多出来的半碗饭也少不了宋连云一个劲给沈沧夹菜的功劳,沈沧的碗里都能堆成小山。
白荫偷偷瞄着,很是欣慰,王爷把宋公子夹的菜都吃了,为了把菜吃完,还额外用了半碗米饭,换个人谁敢把王爷当猪喂?
柳娘被安排在房间里用了午饭,暗卫给她看了脚,还有得救,只是肯定得找更好的大夫长时间照料,暗卫的医术都很粗糙,不能轻易上手。
「我们把你带去县城给你找大夫,你给自己娘家去个消息,让娘家来人把你接回去,为了个男人连性命都不要,不是聪明的做法。」宋连云倚在门框边,「我见过一些像你这样为情所困的人,个个都执迷不悟,个个都没有落得好下场,你自己也好好想想吧。」
宋连云吓唬了人,不再多劝什麽,要是自己想不明白,再多的人劝都是无用功。
柳娘听了宋连云的话,心里一阵酸楚,她何尝不知宋连云说的每一句话都是残酷的事实,只是要她割舍下三年的夫妻情分,她实在是下不了这个决心。
队伍在驿馆休整过後就上路前往魁县县城。
魁县位置优越,地处两江交汇之地,来往行人众多,此地的商贸也比别处繁荣。
沈沧和宋连云一行人抵达县城後,第一时间就找人打听了县城里最好的医馆在哪里,送柳娘去医馆看脚。
魁县最好的医馆是回春堂,坐诊的老大夫在魁县颇有名望,就连本地的富贵人家也找他看病求药。
回春堂的老大夫姓黄,名叫黄白术,一听就是个大夫。
黄大夫年岁不小,留着一撮花白的小胡子,眼睛却很是明亮。
「大夫,劳烦您替她看看脚伤。」
白荫出面安排一应事宜,沈沧寻了张椅子坐下,宋连云杵在沈沧身边。
黄白术低眼:「又是一个为了男人自残的啊。」说着黄白术就摇了摇头。
「什麽意思?」白荫惊道,「莫非很多人这麽干?」
黄白术叹气:「可不是,老夫我都看过好些个了。」
黄白术边说边轻轻抬起柳娘的脚,仔细检查着。他那双经验丰富的眼睛很快便看出了问题所在,眉头紧锁,语气中带着一丝无奈:「缠足本是陋习,现在却有人以此为手段,害人不浅。」
宋连云:「大夫,您说很多人都这样,那魁县的县令不管吗?」
「如何管得了啊?」黄白术无奈道,「县令天天带着人抓,也没有见效果。」
总不可能把戏曲班子全部都给赶出魁县,更何况赶出了魁县,他们也会到别的地方继续这麽做。
宋连云拍了拍沈沧的肩,他都看见沈沧气得在抖了。
「养伤期间不能下地走路,你看你是在医馆住下养伤还是叫你家里人来接你回去?」黄白术眼神好着呢,一看柳娘的穿着就不可能和送她来医馆的是一家人。
「先让她在医馆住下,医药费我们付了。」白荫拿出一锭银子放到柜台上。
柳娘顿时眼泪汪汪:「谢谢你们。」
宋连云:「你以後可千万别再做傻事,不然我们的银子白花了。」
「我肯定不会了!」柳娘信誓旦旦地保证。
回春堂的活计带柳娘去後面安置,宋连云他们也没有离开,而是留下来向黄白术打听。
「黄大夫,您说您给好多这样的女子治过伤,那您应当知晓大概是从何时开始,魁县兴起了缠足?」白荫问道。
黄白术摸着他的小胡子,皱眉回想:「算算时间,得是大量戏曲班子涌入魁县时。」
那已经是去年中秋之时,魁县这地界好,有钱人也多,连寻常百姓的日子都要比大启境内许多地方过得舒坦,戏曲班子会选择在魁县讨生活并不意外。
只是在众多的戏曲班子里,突然就出现了跳金莲舞的女艺人,而金莲舞之所以有此名,便是因为跳舞的女艺人皆是「三寸金莲」。
「老夫行医坐诊,对外面的事情不感兴趣,因而也不知是何时,本地的读书人聚会竟然叫跳金莲舞的女艺人去跳舞,更不知那些年轻人怎麽就喜欢上了那些女艺人,为了她们连家人都不顾。」黄白术恨铁不成钢,他们魁县也算是读书人的圣地了,闹出这样的笑话,简直无颜面对祖宗。
「黄大夫,您在不在?」里边正聊着,突然就闯进来一个身量颇有些高的女子,「劳驾您给他看看脚。」
「哎,在呢。」黄白术摇着头起身,「又来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