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上也跟她好好了解了具体的情况,这妇人名为柳娘,是从魁县一个较远的村子嫁到韩家村的,对於普通百姓而言,没有车马,轻易不会去比较远的地方,所以柳娘也只是娘家有重要事情时才会回去,这不,丈夫韩栋在县城没有好好读书,还搞起寻花问柳那一套了,也没个人给她撑腰,哪怕是出出主意也好。
「戏曲班子的艺人要唱要跳的,把脚给裹起来了还怎麽能跳?」宋连云咂摸了一下,总觉得很变态。
柳娘:「我见过戏曲班子的女艺人,她们是用脚尖走路的,走起路来弱柳扶风,很是好看。」言语中还难免有一点羡慕。
沈沧嗤笑:「确定是弱柳扶风,而不是走不动路歪歪倒倒?」
宋连云:「……要不,你稍微客气一点儿。」
真是歹毒的一张嘴啊。
「大启律法上虽没有明文禁止裹脚缠足的陋习,却也向来是不赞成的,只是不知是谁胆大包天,在民间又发起了此等陋习。」沈沧对这些陋习是深恶痛绝。
柳娘抽泣:「可是像我这样的粗鄙妇人,总是不得丈夫喜欢,谁嫁人不希望得到丈夫的真心?」
宋连云:「你确定你费劲心思去求的是他的真心?」
沈沧淡淡瞥了宋连云一眼:「你说话似乎,也没有好到哪里去?」
宋连云顺着杆就网上爬:「要不然我们是兄弟呢?」
沈沧给他安排的身份可是弟弟,他的言行举止很符合人设的好不好。
「是啊,我们是兄弟。」沈沧意味不明地笑笑。
柳娘快被宋连云和沈沧你一言我一语说傻了,脑子都转不过来,整个人都呆滞了。
「你说你丈夫在县城和同窗好友一起读书,那他的同窗好友也跟戏曲班子的女艺人有来往?」宋连云问。
柳娘仔细回想了一下,才点头:「是,我丈夫的那几个同窗我都见过,在县城撞见时,他们每个人身边都有一个女艺人。」
宋连云看向沈沧:「怎麽说?」
沈沧目光冰冷:「去县城看看不就清楚是谁在为非作歹了。」
历朝历代都有戏曲班子,戏曲班子的人和在青楼里卖身的姑娘一样,都是贱籍,没什麽地位,要麽就是被卖了,要麽就是获罪了,才会到戏曲班子讨口饭吃。
民间不乏戏曲班子里的艺人被有钱的人家看上买走的,班主们也乐得以此赚钱,只是还从未出现过给女艺人缠足还得继续演的情况。
手脚健全再怎麽也能混口饭吃,这双脚废了,求生便只会更艰难。
做此事的人,心肠不可不谓歹毒,毫无怜悯同情之心。
宋连云忽然心有所动,沈沧其实,也是在一次次历练中,才长成了小说里那个煞神摄政王。
抛去沈沧至高无上又大权在握的身份,也不过是个二十几岁的年轻人。
「主子,到驿馆了。」马车外传来白荫的声音。
「我有点饿,先吃饭?」宋连云撩开车帘。
沈沧:「……我有拦着你不让你去?」
「没有。」宋连云利落钻出马车,「白荫,安排午饭。」
沈沧嘴角抽了抽,宋连云在他面前,是越来越没有规矩,越来越放飞自我了啊。
随行的暗卫在沈沧下车後去扶柳娘下车,原本就变形的双脚,又从韩家村走到了河边,从河里把柳娘捞上岸後,柳娘已然走不动路,说是扶,基本上是暗卫直接把人给提溜起来的,脚压根没沾地。
柳娘被暗卫带去一个房间,正好也能让懂医术的暗卫先给柳娘看看双脚,要是能救救趁早,好好的脚因为一个男人废掉,不值当。
驿馆备了简单的饭菜,一行人落座用午饭。
宋连云和沈沧独占一张桌子,白荫带着暗卫离他们俩远远的,恨不得能原地隐身,给宋连云创造和沈沧亲近的机会。
驿馆的饭菜以熟食酒肉为主,沈沧没下令,自然也就省去了酒水,只吃食摆了满满当当的一桌,马匹都系着绳在吃草料。
沈沧没有用他宸王的身份出行,却也不至於亏待自己人,用了个贵族身份,驿馆也是根据来人的身份提供饮食和住宿的,规矩严格。
驿馆根据沈沧的假身份,给供上了汤饼丶槐叶冷淘丶菌菇炒腊肉还有莲子汤等等,都是宸王府的菜单上不常备的吃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