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进门,就见客栈的伙计将一位妇人和一个小孩往外赶,一边将行李嘭地一声砸到门外的水坑里,一边道:“没钱也敢来投店,要是再站在我们店外头,信不信我打断你儿子的狗腿。”
贺初止步,冷声问:“什么事就要打断孩子的腿?”
伙计道:“客官,你有所不知。这娘子好生无礼,她去安都时住过我们客栈,回来时说上次住在这里,赏了我们伙计不少银钱,还弄丢了一件首饰,便要求在这里免费住上一晚。”
小孩想去捡行李,妇人却搂着孩子脑袋,把他的脸贴在自己裙上,不让他看凶神恶煞的伙计,跟伙计半是商量半是哀求,“上次我携小儿来的时候,的确赏了你们不少银钱,你不是也得过吗。我给你们的银钱,何止在这里能住上一晚。如今我身无分文,只是讨间柴房。我可以写下字据,等我回到家中,必让人把今日欠下的盘缠加倍送来。
伙计啐道:“我早跟你说过了,镇东头有间破庙,没钱可以去那里住上一晚。”
“那间破庙我打听过了,是无家可归的男子将就的地方。我一个女子,又带着一个孩子,怎能去那种地方。”
伙计不怀好意地一笑,倚在门口道:“都落魄了,还这么讲究?你没钱了,流落在外,迟早要出来卖的,你若嫌弃无家可归的男子,不如直接去我们镇上的醉欢楼,那也是我家老爷开的。你这姿色吧,虽跟醉欢楼里那些销魂的姑娘不能比,但各花入各眼,或许有看对眼的恩客呢。”
他污言秽语,妇人又气又羞,满脸通红,两手紧紧捂住孩子的耳朵。
这时,贺初身后传来一个男子的声音,“请问你家老爷是?”
伙计得意地笑,露出一口黄牙,“这位客官,你可知道,我们木樨镇距离哪里最近?”
那人道:“杏子坞?”
贺初闻言一怔,这家客栈以及伙计说的醉欢楼,会是崔氏的产业?
崔彻进了客栈,但离他们不远,伙计的话听得一清二楚,轻轻一笑,崔氏再不济,也不至于这么不济。不过,看来那人的目的地和他们一样,是去赴杏子坞的茶会。
“我呸,什么屋?那是个什么鸟不拉屎的地方?”伙计不屑道。
贺初:“……”
崔彻:“……”
那人闻言笑笑。
见没人说话,伙计反而被激将起来,捂着嘴炫耀道:“我们木樨镇当然是距离京城安都最近,我家老爷的主人,说不得,那可是京城里的大人物,说出来,地能动,山可摇。”
那人淡淡道:“原来是京城里的某位大人物,,失敬。”
“不过,京城里遍地都是大人物,俯首皆拾,不知道你家老爷的主人,算个老几?”他慢条斯理道:“我从前一直听不懂什么叫‘狗娘养的’,现在明白了,原来你这就叫狗娘养的。”
贺初听了,忍不住噗嗤一笑。
“什么?”那伙计蒙了,一蹦三丈高,他知道那人在骂他,可他不明白,狗娘养的有什么难懂的,而且什么叫他这就是狗娘养的。他想骂回去,可看那人身躯高大,心中发怵,不敢轻易动手。
贺初道:“给那位夫人和她的孩子一间房,费用记在我账上。”
妇人正要向贺初道谢。伙计却刁难道:“今晚我们客栈满了,柴房也没了,怎么也腾不出一间房给他们住。”
妇人恍然,“我明白了,我在你们店里丢的那件首饰,一定是你拿的。当时我说要报官,你做贼心虚,所以怀恨在心。”
“你个贼娘们敢攀诬我。”伙计恼羞成怒,扬手要打妇人。
贺初抬手,轻轻一拉,便卸了他一条腕子。
伙计愣了片刻,下一秒发出杀猪般的惨叫声。
他蜷成一团,坐在地上,疼得快要昏死过去,仍不忘撒泼,“光天化日之下你,你打我,我要到衙门里去告你。”
贺初笑:“仅仅是你敢侮辱神仙人物住的地方,就该狠狠教训你。更何况,我打你了吗?不过卸你一条腕子,接上不就毫发无损了吗?”
伙计一边哀嚎,一边想,他这叫毫发无损?
“”不过我卸的腕子,就只有我能接上,看你识不识相了。吵死了,无病呻吟,先到一边嚎去。”
“夫人,你且跟着我来。”贺初对妇人招呼道。妇人连声道谢,牵着孩子,跟在她身后。
“要两间最好的上房。”贺初道,掌柜垂着眼,压着嘴,什么也没敢说。
他们四人正要上楼,贺初偶一回头,才发现原先一直站在她身后说话的,竟是凉亭避雨,借给她蓑衣斗笠的那个人。难怪声音听起来似曾相识。
他身上依是那件夏布圆领外袍,鸦青色洗得有些泛白,然而人却是一身明净、矫矫不群。
那人也认出她来,倒没有上次那般疏冷,启唇一笑,亲切唤道:“小兄弟,原来是你。”
真是好眼力。上次她出城送顾汾,是男装打扮。回城时,两人在雨中仓促相逢。此刻,他竟能立即认出身穿女装的她,且依然称呼她为小兄弟。
亭中避雨时,他不卑不亢的气度就令她印象深刻,刚才和那伙计的对话,更让她觉得这人有趣。木樨客栈温然的灯火下,那人眉目平和,倒不像那天大雨的时候,隐隐约约给人一种险峻的意味。
贺初行了一礼,“兄长怎么称呼?那日多谢你的雨具,想不到我们又见面了。”
那人朗然道:“卓韧,表字孤城。小兄弟怎么称呼?”
“我家中排行第九,卓兄叫我九郎便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