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你坐了十年牢,前脚刚迈出监狱,看见你又噶了一个客户,后脚给自己续了十年。”
没有这么哄人的。
但是总能说得向悠笑个不停。
反正哄人的目的就是让人开心,那孟鸥成功了。
向悠低头看了眼自己。
很普通的白色棉布裙子,是她大一在学校附近的夜市买的。
虽然款式老土,但是面料很舒服,适合每一个不想交际的日子。
但是好像不适合见前任。
不过无所谓了。
都一千天了,她真的没什么感觉了。
想是这么想的,但向悠还是忍不住将棒球帽盖回了脑袋上。
怎么说的来着?
孟鸥之前不知道在哪里看了个段子,说室内戴帽子是“别烦我”的意思。
所以每次向悠嫌弃他的时候,都会把帽子一扣。
有时候没带帽子,衣服上也没有,她就会摊开五指放在头顶上,假装戴了顶帽子。
然后孟鸥就问她是不是想把他送进牢里。
向悠本来不想理他,但这句实在引起了她的好奇心,所以她忍不住问为什么。
“因为,和傻子做是犯法的。”
又拐弯抹角地骂她。
向悠气死了。
她干脆一反手,把原本盖着脑袋的那只手,“啪”一下打在他嘴上。
孟鸥装委屈:“就仗着你打人不犯法是吧。”
声音被她蒙了一层,听得有几分含混。
而她的手心,也被他的嘴唇碾得湿漉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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帽子一扣,果然感觉自在了不少。
向悠将手从帽舌放下,视野开阔了几分。
于是在这开阔的视野里,她和那根黑色的棍儿对上了眼。
一千天后的重逢。
多有仪式感的事儿。
放在电视剧里,怎么也得配上个bg,三百六十度近景远景至少展示一分钟。
但眼前的情况,让她来不及假装自己是电视剧的女主角。
她有点尴尬,放一半的手又举了回去,把帽舌往下压了压。
视野随之压低。
孟鸥的眼睛消失了,最上面变成了他含笑的嘴。
又笑她。
王八蛋孟鸥。
向悠在心里骂了一句,低头看着自己面前的咖啡。
还剩大半杯,一口气灌完不太现实。
对个眼就跑路,未免显得她太狼狈。
而且,这真不是什么大事。
前任而已,谁没几个前任了。
他只是刚巧来喝杯咖啡,又不是“一根随时准备来刺杀她的黑色棍刀”。
向悠尝试着用他的口吻造了个句,总觉得没那个味道。
脑子里的想法乌泱泱过去了一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