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世的妻主,她长得比记忆里看到的还要美丽。
不过,记忆中的妻主眼神一直都是呆呆的。
和原身一天也说不了几句话。
总是低着头,不停的在干家务活儿。
现在的妻主。
那双猫儿眼,星眸微转间,灿若星辰!
同样是面无表情,但她的眼睛会说话。
只一眼。
他那一颗心就开始沦陷了。
之前的那些打算,马上被他抛之脑后。
什么敬而远之,什么有子万事足。
他可是正夫!
他要的是夫妻间:如胶似漆,琴瑟和鸣!
对此,左文康很有信心,毕竟他可是有十五年争宠经验的!
打定主意后,他再看向妻主的眼神火热得能拉丝。
甘明兰不知道远处那个小白脸便宜相公,眼睛在抽什么筋。
抱着肥仔,转了个身。
心里琢磨着:
对方那个身子骨,能不能走到边城都要打一个问号。
儿子有了,感觉肚子里这个是闺女。
到了边城,以她的能力也不愁活不了一对儿女。
在这个以夫为天的封建社会,做一个子女双全的寡妇,好像也挺不错的呢。
从府衙走到外城,步行需要半个时辰。
加上被百姓们闹腾了两刻钟。
三百五十八人走到外城的十里长亭时,已经有不少人等在此地了。
他们有一刻钟与家人的告别时间。
“闺女,闺女!肥仔!肥仔!”
一个中年男子,老远的就对着甘明兰挥舞着双手。
目测他的身高在一米八以上,身材魁梧结实。
满脸的络腮胡,和原身长着一双一模一样的眼睛。
确认过眼神,亲爹是也。
这具身体从内心向外散的孺慕之情,骗不了人。
甘明兰就抱着肥仔向他走去。
肥仔挣扎着要从他娘的怀里下地。
外祖父,他的另一座靠山来了。
小家伙倒腾着小短腿,跑动间,全身的肉都在颤。
甘洪真几个健步上前,一把就将宝贝外孙抱进了怀里。
习惯性的用他的络腮胡,去扎小胖子的肉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