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宋航又确确实实感到自己是幸运的,他见过凌诩怕黑的一面,见过他狂野放纵的样子,也知道他这人有些恶趣味,这些在他谦谦君子那面的保护下,原本不应该给其他人看见的。
其实从头想来,这很像是凌诩故意给他设下的圈套,示弱、露怯、开屏,这家伙果然很擅长捕捉人心。
如果凌诩知道他在想什么,肯定得大喊冤枉,巷子里的囧态和舞台上的放肆,都是出于意外才让宋航撞见的,如果必须得有预谋的话,也只能在当下。
说不上来的失望紧紧攥住了他的心,他生硬地扯了下嘴角,一丝苦涩立马泄露了出来。
玩笑似的,他不紧不慢地补上一句:“宋哥,给个准信呗,你面前这个人要急死了。”
风很大,水花四溅,岸上嘈杂的音乐声渐远渐歇,彩色的飘带坠在水边的长杆上,天那么蓝,纯净得看不见一丝杂质。
而凌诩的耳边骤然一空——“好。”
霎时间,眼前和脑中的一切都倏然远退。
天这么蓝,夏日正当时,激烈的心跳慢慢回落原速,宋航觉得他面前这个大帅哥的提议其实不赖,人生苦短,何妨一试呢?
如果不喜欢,他能忍受凌诩一而再再而三的亲密动作?不是因为喜欢,他能满脑子都是这个人的身影?事事为他着想?他又不是疯了,承认自己喜欢上一个同性,也不是什么丢人的大事。
绚烂的适合恋爱的季节,满天繁星的夜晚,低沉悦耳的歌声,连他自诩直男也不得不承认是如此地令人心动。
刚把视线从水面上移回来,一抹通透的红色就强势挤进了他的眼帘。
原本莹白如玉的耳朵充满了血,红得通透,隐隐约约看得见其中的青色血管,凌诩打过耳洞,但不喜欢戴耳环,外耳廓上,一排细小的孔洞秘密地透出了缕缕阳光。
一只耳朵,将主人的心事暴露无遗。
一抹笑意悄然绽放。
回了岸上,宋航装作若无其事地样子走在前头。
烈烈挥舞的彩色飘带下,凌诩一身轻松地小跑两步,在他身旁站定,眼神四处乱放,就是不放在身边人身上,轻咳一声之后,他问:“你刚刚、是不是答应了?”
宋航一挑眉:“你是说风筝——”
“打住!”凌诩尴尬地低下头,抓抓后脖颈,耳朵又变得通红。
“眼睛放哪?”
闻声,凌诩迅速抬了个头又撇开,马尾在半空划出了一道弧线,就是不正眼瞧人。
说不出来好笑还是好气,明明是他先告白,现在搞得好像是他宋航欺负人一样。
下一位玩家的摩托艇飞驰而去,宋航环抱双臂,好整以暇地耷拉着眼皮,斜眼望着他。
挠了几下后脑勺,凌诩后知后觉地笑出了声:“靠,你答应了!”
“不答应——”那人开口,他神情一怔,笑容僵在了脸上,“还看不到大帅哥脸红的大场面。”
凌诩的表情终于僵了又僵,打算当没听见他的这句话——后半截。
“手。”宋航又说了什么,他喜笑颜开地,把两只手都抬了起来,殷切地看着对方,活像一条讨食的狗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