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说起许呦呦,许小华忙想起来今天的报纸,拿给奶奶看道:“奶奶,你看,这上面的署名是‘记者程雁文、许呦呦’。”
沈凤仪瞥了一眼,淡淡地道:“工作上的事是工作上的事,她但凡还有一点干劲,都不会在这报道上面耍什么心眼子。”
顿了一下又道:“就是不看在我的面子上,她也得做给你大伯看呢!”说着,有些好笑地道:“你以为你大伯为什么那么疼她?这姑娘可不傻。”
沈凤仪想,怀安这回又反悔没离婚,大概是呦呦劝的。
不想再讨论这事,和孙女道:“饿了吧,咱们先吃饭吧!”沈凤仪最近一门心思都是给孙女补充营养上,每天变着花样给孙女做饭,今天晚上的菜式是银芽里脊丝和丸子冬瓜汤。
晚上临睡前,许小华给远在西北的哥哥写了一封信,开头简单地说了下自己最近的生活和工作情况,然后将当年她走失的原因,略提了几句。
最后才落笔到杨思筝这件事上来,“哥,我很意外记者会把我的名字写在上面,还有爸爸的名字。我想爸爸要是看到,肯定会很高兴。哥,我忽然有点想妈妈和爸爸,如果他们还在,到了寒假的时候,咱们一家人又可以围着小炉子煮白菜豆腐吃……”
写到这里,许小华抬头望了一下窗外,依稀看到一轮浅浅的月牙儿,和在许家村看到的并无不同,但是两地却隔了这样远,她的境遇也大不相同。
周末一早,徐庆元刚准备出门去实验室,就被还在床上的刘鸿宇喊住道:“元哥,昨天的报纸你看没?”他爱好文学,经常在各大报刊上投稿,《京市日报》是每日必看的。
但是昨天看一本小说,看得忘了神,晚上想起来的时候,发现元哥已经睡了。
他刚睡得朦朦胧胧的,听见开门声,几乎是惊醒了。
他的声音还带着梦音,徐庆元转头看了他一眼,以为他在讲梦话。
就听刘鸿宇有些兴奋地道:“嘿,我就知道你没看。”说着,忙从枕头下面抽了一份报纸出来,“你快看看,这是不是小华妹妹?是她没错吧?”
徐庆元接过来,就看到了那篇很显眼的《善恶之念:白毛女和杨思筝》,大概看了一下,直到看到小华的名字,才重头又看了一遍。
刘鸿宇问道:“元哥,咱妹怎么还走丢过啊?可真吓人,你咋都没提一句?这经历可够传奇的,我今天得找小华妹妹好好叨一叨,多好的小说素材啊!”
徐庆元轻轻地看了他一眼,忍着性子道:“小华没空,她最近上课忙得很。”
“吃饭时间总有的吧?人是铁饭是钢,今天我请小华妹妹吃饭!”
徐庆元淡淡地道:“没空!”说着,就走了。
刘鸿宇忍不住笑了一声,朝还没出门的室友方以安和乔远志道:“怎么样,我先前说你们还不信,说我夸大其词,看到没,我一提小华妹妹,你们看元哥警惕的,像是我是什么混账东西一样。”
方以安好笑道:“难道不是吗?元哥可不是就以为,你带坏了妹妹。”
旁边的乔远志却忽然开口道:“其实,我最近也看出来一点,元哥怕是还真有点心思。”
刘鸿宇忙问道:“怎么说?”
乔远志就把徐庆元给小华查罐头里的微生物属性和特征的事,说了一遍,“这活看起来又鸡肋又无聊,他倒能耐得下性子来抄,”说着,又比了一下笔记本的厚度,“一公分总有了,我看他抄了好几天。”
刘鸿宇猛地一拍大腿,“怎么样?我就说吧,我可是在好几百本小说里浸染过的人,对于男女之间懵懂的情愫,可是不要看得太清楚……”
见他又开始自吹自擂,俩人都摇摇头,不再搭理他。
刘鸿宇却并不觉得扫兴,暗自乐道:元哥的初恋故事,这可真是个好题材,等以后元哥成了科学家、院士的,他这小说肯定能广为传阅。
中午下课的时候,小华看到徐庆元,还有些意外,“庆元哥,你今天中午怎么过来了啊?”以前就是她来这边上课,庆元哥最多晚上送她一程,中午倒是没来过的。
“看到了昨天的报纸,就想来问问你,事情后续没有什么麻烦吧?”徐庆元没说,他十一点就离开了实验室,怕刘鸿宇捷足先登,把小华先给带走了。
这在他确实是罕有的,他也解释不清自己的行为,只当是担心小花花会被刘大军报复,想着早点来叮嘱她几句。
许小华笑道:“没事,刘大军还是厂里职工呢,他要是想保住工作,就不敢在厂里乱来。”又补充道:“庆元哥,你不用担心,厂里把他调到郊外的原料基地科去了,我想我们以后应该都很难再碰面。”
徐庆元见她一脸不当回事的样子,忍不住道:“小华,你还真是……”一个“傻”字,到底没说出来,怕打击了她。
许小华见他说了一半顿住了,“嗯?”了一声,“什么?”
徐庆元望着她好奇的样子,微微笑道:“天真、勇敢又赤诚!”他想,其实小花花也不过才十六岁,这个年纪大概对很多人和事还是抱有一点天真的想法的。
不知道人性的恶,有时候就像触不到底的深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