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旁的何臻也是,要不是他现在被锁着,他估计早就跑得没影了。
[我靠,这算不算今年第一大瓜!]
[我的天啊,这男的给我行不行!这样的好男人!]
满屏的弹幕快刷疯了。
而我也被释放了。
陈颖和何臻被抓去了永久监禁。
当我出了审判庭后,没有选择打车回去。
而是慢慢地走回去。
路过一片绿荫。
夏天总是枝桠疯长,蝉声阵阵,刺耳又让人觉得恍惚。
忽然让我想起了过去。
以前总有很多人问我。
陈颖都那样了,你为什么非要和她在一起。
可他们不知道,当我第一次见到陈颖时,她就像是高高在上的嫦娥。
那样的遥不可及。
首先,她漂亮,毋庸置疑。
那时候,我还在初中,我妈为了逼我上个好高中,几乎快把计划本刻进了我的DNA。
我每天几乎都是按部就班的生活着。
我从来没有和异性成为过朋友。
我还不够了解异性。
因为我妈说,结识异性会让我在青春期叛逆,甚至是恋爱。
所以我对异性的认识是停在我妈的基础上的。
我以为女人都像是我妈那样,总是凶巴巴的。
可其实不是的。
当陈颖闯入我的生活的时候,我就发现不对了。
她美丽,温柔,又如此的落落大方。
总是成为一堆人里最扎眼的存在。
就是夏天,我第一次遇见她,她穿着很长的纱裙,纯白色的裙子和一头细长的头发。
她笑起来眼睛里就好像是月亮。
所以我心动了。
那是我第一次心动。
当我考上高中以后,我以为会再也见不到她了。
可是没想到,我们在同一个高中。
她扎起了高高的马尾,脸庞红润,褪去了青涩。
于是,我又暗恋了她三年。
我记得,十八岁生日愿望就是能和她在一起。
她是我心中最至高无上的存在。
是我的太阳,也是我的月亮。
所以,在我短短的三十年生活里,我能和她在一起十三年,我想,这是我最幸运的事。
我打理好公司上的事以后,选择了去医院住。
没几天,我就真正的死在了医院的病床上。
我告诉他们,要给我海葬。
因为,这三十年里,我从来没有把时间花在我自己身上。
我想,死了总能去看看世界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