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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第2页)

周照然跟一群流氓混混打交道都能如鱼得水,跟这贪生怕死的老男人打交道,只会把人家吓得要死不活。

“起来把裤子穿上,金针菇还不知道套个保护膜遮遮掩掩,真是不怕被人笑话。”周照然踢了假发男一脚。

假发男委屈,但他不敢说。

秦朗见了云冉冉跟贺新,他跟云冉冉点了点头,示意自己平安无事,让他们赶紧走。

云冉冉眼神带着一抹暗色,看了眼他怀里的男人。

秦朗用手遮了遮阮可可的兔耳朵,用外套将兔子保护得结结实实。

“秦哥,”云冉冉说,“你领子上夹了一个粉色发夹,要不然还是取下来吧。”

秦朗说不用,怕取下来丢了。

毕竟这是兔子最喜欢的那一种版型的发夹,真弄丢了,不好糊弄。

秦朗风风火火地走了,云冉冉蹲在墙角抹眼泪,也顾不得要保持白裙子干净了。

贺新用被绑住的手摸了摸云冉冉的脑袋:“我们冉冉有的是人喜欢,别喜欢基佬,会变得不幸哦。”

云冉冉哭得更厉害了。

为什么她不苟言笑的秦哥会喜欢上戴粉色发夹的男人?

这简直……简直太反差萌了!

【作者有话说】

云冉冉:你们欺负我……

不会进行配平,冉冉独自美好,好好读研,努力学习,走上人生巅峰,搞钱!

生生求收藏和小海星~感谢~「鞠躬」

《不准吃兔兔》13

13秦朗来不及抱着兔子回家里了,他在附近开了一间酒店,用冷水给兔子洗了个澡。

莲蓬头喷出来的冷水浇在兔子身上,兔子身上的衬衫变得透明。

兔子的头发湿漉漉地耷拉着,可怜得很,嘴唇跟樱桃似的红艳艳的。

狭窄的浴室里充斥着一种很甜的味道,像秋天的板栗味,又比板栗味更甜,比棉花糖的甜味略逊色,掺杂一种果香。

秦朗本身就是半人半妖。

妖为了交配产生的荷尔蒙会影响到他,空气里就像是有无数只撩拨着他的手,每当他别过头不去看阮可可时,就会有无数只手来拨正他,让他扭过头去看兔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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