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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第1页)

他们走在人群中,一高一矮,粉色羽绒,黑色夹克,白色耳机。

甘却近乎小跑地跟着他,一开心就露出牙齿上的小红肉。

“张张,歌里面一直在重复的那句‘breakgout’是什么意思呀?”

“救我出去。”

“噢!所以你是在告诉我,你刚刚救了我吗?”

“闭嘴。”

“刚刚我明明没在吵了,是你先开始说英语的。”

“我不是在跟你说。”

“我怎么知道嘛!”

“因为你蠢。”

☆、

谁会偷心术,谁飞蛾扑火。

如果有人笨拙触碰,我就慢慢退缩,退到角落时伸手把她拉入怀里。

我一闭上眼,就会变成一个混蛋,专门偷走别人的天真。

给你梦幻,给你伤痛,给你无光的夜,给你一喝就醉的酒。

破灭了别疼,疼了也别哭,哭了也不要来找我。

因为我也不知道我会死在哪里,会消失在哪一天。

人若能自封心识,大约也能自甘堕落。

城不夜,路不明,孤独看不透。

也许你遇到了一个坏男孩。

2

站在旅馆下等她的时候,张存夜从口袋里找出另外一幅黑色耳机塞上。

他发现自己在这座城市买了最多次的东西,就是耳机。上面出现一丁点脏东西他都难以忍受,更别说让别人用过的再度触碰到自己的皮肤。

生理上的轻微洁癖尚有解决的办法,心理上的重度洁癖永远无解。

从前有人形容过他这个毛病,像冬天的北极光,不了解的人只看见它的美丽与不可思议,了解的人却知道那必须用漂浮、毁灭甚至消逝来换取。

喜欢极光的人,多吗?

永远不会少。

3

甘却的确没什么行李,只有几套衣服和日常小用品。她本来就是孤零零一个人从福利院逃出来的。

抱着一个小收纳箱,她边走向他,边说:“我找到你留的便签纸啦,但是你只写了三个字呀!”

“不够?”他摘下耳机,简单反问。

“够是够啦。”木纹便签纸被她捏在手里,有点变形。

「九点回」三个字很短,很明确,很霸道,包含了一切误以为自己被抛弃的人所需要的信息量和安全感,还带着暧昧的熟络与理所当然。

是他惯用的手法,是他擅长的方式,也是他无声的主导。

“可是你为什么要一个人跑去看画呀?你可以叫醒我嘛。”

“我习惯独自看。”

“噢……那我们现在去哪呀?”

“鹿特丹。”

荷兰的三大城市之一,古老、自由、放纵、混乱,艺术。白天是人间;夜里是天堂,也是地狱。

4

从海牙市到鹿特丹,乘坐火车最方便。

甘却两手抱着她的收纳盒跟在他身后,发现前面的人一身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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