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读小说网>黄子扬赵虎 > 第3章(第1页)

第3章(第1页)

黄子陵吃完泡面,坐在店前的台阶上纳凉,重新给自己泡了满满的一黑瓷缸的枸杞汤。没穿鞋子,光着脚,这样感觉更凉些。

小奶猫则是将身体蜷缩在木拖鞋上呼呼大睡,而大黄狗也将头枕在另一只木拖鞋上打盹。

黄子陵让小赵扬留下来吃早饭,两桶康帅傅,再加两根香肠。吃饭期间两人还谈成了一笔生意。小赵扬每周来帮黄子陵打扫一次店铺,而黄子陵则是支付给他一百元。

小赵扬知道赚钱没那么容易,这个看似刀子嘴豆腐心的大哥哥是在帮自己。

他没有拒绝,有些好默默地记在心里就行了,没有必要说的太直白,只是将来要记得偿还。

黄子陵没有打算帮小赵扬收拾东西,任小赵扬在铺子又是拖地,又是打扫书架上的灰尘,还要重新整理排列书籍,整个人忙的满头大汗。

洗脸刮胡子后的黄子陵算不上英俊,但是算是眉清目秀。

尤其那那对弯月眉,浓淡相宜,没有修理过却如同修理过一般,浑然天成。

单眼皮配上不大不小的眼睛相得益彰。鼻梁没有特别的高挺,唇红齿白。

就是思考的时候额头上会有那么一二抬头纹。用算命先生的话来说他这面相算是“平平之资”,不取其上,不取其下,只取个四平八稳。

其实这间铺子原本是不属于自己的,是一个喜欢下棋的老头的。大学期间闲暇之余经常会来陪老头下下棋。

老头的棋力算是惊人,刚认识的那两年,自己一次没有下赢过。可是自从遇到了那块神秘的黑石头后,发生了一些比较梦幻的事情后老头就没有在赢过自己,这也成了老头离世前的遗憾。

那是大四实习的时候,没在一起实习的女朋友和自己分手了,其实这样的结局自己早就预料到了,只是降临的时候还是总能让人不知所措。

分手那天,喝的伶仃大醉,一不小心掉进了臭水沟了,摔了个大结实,额头还磕了个口子。

然后小说里才敢写的情节出现了,血滴到一颗鸡蛋大小的鹅卵石上,那鹅卵石一阵发光,然后自己就被丢到了一个莫名奇妙的鬼地方。

不知花费了多少岁月才从那无边混沌中逃了出来。

到了一片叫洪荒大陆的鬼地方,然后就是一言难尽了,反正那里最流行的话就是:天道不公,子陵老贼误我。

结果躺平又无敌的人生让生活失去了意义,最后跑遍诸天十地,终于回到了自己老家,可发发现才过去了七天,一把心酸一把泪。

七天?可自己明明感觉自己都忘记走过了多少岁月了。

一年了自己都没有回过神,不知道是哪个环节出了问题,若非自己身体上的变化以及那黑色的石头自己都以为自己做了个很长的梦。

再来找老爷子下棋,发现这老爷子也不是啥简单人。

黄子陵能看穿老爷子是修真者的身份,却看不出他的修为。老爷子就只是把他当做一个普通人,一个棋友,一个忘年之交。

其实凭借老爷子本事还可以撑上一撑的,十年八年不是问题,可是老爷子豁达,一心求死。他最常说的一句话就是:

“人活得太久,尤其是没了追求的时候,送走一个又一个的故人何尝不是一种折磨呢。所以心死了,留下一具躯体何用?”

那种感受黄子陵懂,因为在那远古的岁月里,他也曾送走了一批又一批的故人,并肩战斗的战友、把酒言欢的朋友、红颜知己……。

他与老爷子不同的是他还有一颗不死的心,支撑着他活下去,找到回家的路。

所以他才有机会再陪老爷下棋,才能看看这颗蔚蓝星球的灯火阑珊。

虽然只是七天,可是他走过了无尽的岁月。回家的路有多远他不知道,庆幸的是他回来了。

老爷子走了,没有后人,将铺子交给了自己,而自己帮他处理了后事,也算互不相欠了,也无愧于那一盏清茶的忘年之交。

黄子陵喝着枸杞汤,回过神来,原本以为回来就会回归平常人的生活,现在看来是不可能了。

当站在一定的高度去看待自己生活的地方时发现原来没那么简单,原来修真者不是自己一人。

尤其是这一年来各处怪异事件频发,各种变异生物出没,很多东西已经超出常人的理解了。

“既然海蓝星也有灵气,那会不会与那片世界也有相连?可曾经我也这样想过,用无尽岁月也无法寻到与海蓝星相似的空间,这又是为何?”

人最大的悲哀就是不想知道的秘密总是唾手可得,想知道的秘密求而不得。

黄子陵就觉得莫名的心累,走的路太远,想歇脚的时候才发现已经根本停不下来。

“哎,我只想做个平凡人,为何要用这千古岁月折磨我,最可恶的是每个纪元我都不是主角。”

被一连串问题挤压心头的黄子陵叹了口气,还是当下好,打打游戏睡睡觉。

海蓝星的灵气开始复苏了,而且最近越来越明显,复苏的速度越来越快。

很多生灵都开始觉醒深埋体内的血脉了,一些地方甚至有上古秘境出现。

危机与机遇并存,现代科技与于修真文明会擦出怎样的火花?

摩挲了一下手上的玉扳指,那扳指如同变戏法般的化作黑色的石头,静静的躺在黄子陵的手心,朴实无华。

“你真的是来自那片混沌之海吗?可惜我不属于那几个纪元,始终踏不出那一步,否则非得再回去去看看。”

收起思绪,石头又化作黑玉扳指带在手上,平平无奇,朴实无华。

小巷子里,红毛姬正清后背都被汗水泡湿了。别人不清楚自己的情况,可是自己是最清楚的。

打小自己就异与常人,皮肤看似与常人与无异,可是却是比铁还坚硬,寻常的刀砍在自己身上,刀口砍卷了自己都没事,自己也凭借着这特异功能,在腾城混的风生水起。

可以这样说,打自己有记忆来,自己没有受过伤,可是遇到黄子陵后就不同了。

那天夜里的一拖鞋使那拖鞋印在自己脸上整整印了七天。而那土狗的一口,使自己整整一个月瘸着腿走路,而且那一个月内自己的特异功能都失效了。

切菜能在手上切出口子,血流不止,走路能扭到脚,得去医院找医生复原,那是人生第一次进医院。

已完结热门小说推荐

最新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