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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小说网>万人嫌小聋子嫁给渣攻舅舅后番外 > 第14章(第2页)

第14章(第2页)

房子不需要多大多豪华,只要能有一个可以种花的阳台就好。

他在云川,还是想有一个家的。

入春后,白玉兰渐次开了。

单车裹进玉兰花香,穿行在夜色中,车上的少年一抹干净的白衬衫,被风吹得衣袂翻飞。

路边的服装店在放《春娇与志明》,歌声透过助听器,传进了他的耳中——

“你又有誰可以勸阻

等待ufo縱有變數

最普通嘅佢哋世上遍佈

愛漫春天散落每個季節嘅消耗

看著花瓣跌落過程撐得過衰老”

……

盛愿放慢了骑行的速度,耳中的歌声忽明忽暗,像无序的老唱片,伴随着阵阵失真,让他想起了前几年看过的一部香港电影。

上世纪80年代的香港富贵迷人眼。

张曼玉那时才三十岁左右的年纪,活色生香,她坐在黎明的单车后座,哼唱着邓丽君风靡大陆的《甜蜜蜜》,在川流不息的九龙油尖旺区穿梭。

两个在异乡迷失的年轻人,说着同一种语言,有着同一个故乡。

他们的血液注定无法分割。

粤语,盛愿会听也会讲。

这种来自千里之外的语言,深刻的扎根进他的血脉中。

深刻的意思就是说,每当他听到粤语,记忆深处那个像紫荆花一样美丽的身影便会随之闪过。

他的妈妈洪珠仪曾是香港红舞厅的女星,半红不紫,但也无限风光灿烂了一阵子。

大街小巷摆满beyond、谭咏麟或是林子祥专辑的影像店,时而能翻到几张她的碟片。

真正令洪珠仪落入谷底的,是一位她在酒局上偶然结识的年轻企业家。

这人名叫盛云州,她那时年轻,很轻易地被他诱哄,迅速跌入了爱河,稀里糊涂怀上孩子后,才得知他在大陆已有家室。

但她天生一股子轴劲,不顾众人反对执意生下了这个孩子,从此离开红舞厅,销声匿迹。

洪珠仪没给自己的孩子取名,她不愿意他姓盛,也不想和自己一样姓洪,想来她原本也是跟了干爹之后才改名换姓的。

于是,她就整天“宝宝、宝宝”的叫他。

孩子五岁的时候发了场高烧,整整烧了两天两夜,额头烫的吓人。

洪珠仪花钱大手大脚惯了,真到用钱的时候才发现自己什么都没攒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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