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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绑架(第1页)

戈登局长收回了记忆,此时的他,正在驾车返回警局的路上。

从阿卡姆岛返回警局可是一段不短的路程,不光要通过几条大桥和隧道,之后经过的城区也不是特别安全,其中双面女和她的手下最为张狂。

以法律为武器处置恶人当然也有弱点,那就是双面女她知法懂法,而且可以说是最好的律师,哈薇·丹特在疯之前可是哥谭的明日之星,着名的青年检察官。

然而她过去那些丰富的法律知识,造成了即使她被蝙蝠女侠抓住,也很快就会被假释,毕竟蝙蝠侠不可能出庭指证她,只有零星的物证而没有人证,那她的犯罪可不会被陪审团认可。

当然,金钱在其中估计也有很大的作用。

自从蝙蝠女侠离开之后,戈登一直都在戒备着,但并没有什么事情生。直到上周,他收到了市民的报警电话,据说马戏团大肆出动,在街道上烧杀抢掠。

他立刻派出了警员去维持治安,而自己则开车赶往阿卡姆,以往马戏团表现出这样的举动,往往是弄臣又出来了。

可是当他赶到阿卡姆,经过重重警卫见到弄臣时,她就在自己的牢房中,正围着餐巾,非常斯文地盘膝坐在地上用塑料刀叉吃一只烤老鼠。

他和弄臣没有什么话好说,确定了她好好地关在里面之后,他返回警局继续处理城市中的『骚』『乱』。

戈登可是老警探了,这样的情况并不会让他放松警惕,马戏团的举动让他感觉到了一丝异常,于是从那天之后,他天天都会往阿卡姆跑一趟,只有亲眼确认弄臣还在里面,他才能放心。

虽然警局屋顶上的蝙蝠灯一直亮着,但那现在只是对于犯罪份子的威慑,蝙蝠已经离开,哥谭现在无人值守。

今天的探访时间结束,他一样没有和弄臣说话,整个过程只是他静静隔着厚实的防弹玻璃,看她在小房间的地板上画画。画上几笔,她好像就会想到什么,然后爆出狂笑,紧接着又再画几笔,又手舞足蹈地在房里『乱』跑。

让他想冲进去把她暴打一顿。

是的,他恨她,但法律只能做到这么多了,他甚至无数次想过杀了她,但这和他一生的信念有冲突。他是个警察,他过誓要守卫这座城市的秩序和法律,精神病在法律上就是拥有豁免权。

也许有一天市议会会认识到她们的危险,从而取消疯子们的豁免权,还要在哥谭要适用死刑,把那些家伙都送上电椅。

他期待那一天,他的亲人,他的朋友有无数人死在疯子手里,他可以丢下局长的位置,申请去当死刑执行者。但那将是来自于法律和正义的审判,而不是他詹姆斯戈登的私刑。

在这方面,他和蝙蝠女的认知差不多,但和丧钟就天差地别了。像辛迪和苏明这样的人,报仇从来不隔夜的。

法律虽然是由议会代表制定,代表群众意愿的规则和条款,但丧钟不喜欢被代表,什么法律不法律的,能吃么?

戈登等不到看她画的是什么了,今天从警局离开时就已经比平时要晚,因为白天有人报警说城里出现了忍者,而且袭击了什么人。

一个白天连带半个晚上,戈登都在追查这件事。

可惜雨太大了,什么线索都没有留下,就连警犬也闻不到任何味道。

现在的时间是半夜十二点多了,他应该回到警局接上芭芭拉一起回家,也许,可以顺路在加油站买些甜甜圈热狗什么的当做两人的晚饭,只是不知道经常路过的快餐店,在这种天气里会不会开门。

暴雨中开车是一种奇怪的感觉,看不到太远处的风景,只有耳边单调的雨水拍打声。

戈登打开收音机,却很快关掉了,里面哥谭市电台的播音员有着尖锐又兴奋的声音,让他想起疯子,让他想起了刚刚见过的那个人。

也许哪天应该去查查那播音员,总感觉她是马戏团的一员。

孤独的旅途让戈登难免思绪万千,他想到女儿年纪轻轻就坐了轮椅,忍不住地心疼和担忧,虽然她依旧很漂亮,那么善良可爱,可残疾人在择偶上总是在生活中处于劣势和不便的。

车窗外的豪雨在不断拍打着车玻璃,那雨水涌动流下的声音,像是浪声一样起起落落,戈登开着车子,心中也是难以平静。

蝙蝠女侠说可能有治愈脊柱神经的方法,是什么呢?

她说有危险在『逼』近,究竟是什么呢?

前些天是马戏团,今天是影舞者联盟,这些家伙究竟在谋划什么?

带着满脑子的疑问,戈登眯着眼睛,尽力透过被大雨彻底模糊的挡风玻璃看清前方,他得赶紧去接女儿回家,车子可不能在这里进水抛锚。

然而前方的一个路口,就在拐弯的地方,他在路边积水中,现有一个穿着怪异的人躺在路边。

虽然天『色』昏暗,而且雨水影响了视线,但他确定自己看到有人倒下,大雨正在无情淹没她的身体。

他降低了车,仔细观察情况,没有什么可疑的人员,路边的建筑都是大门紧闭。哥谭的居民早就过了多管闲事的阶段,绝对不会有人去管倒在路边的人,因为那可能是讹诈,也可能是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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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在多数情况下,路边倒下的人更多的是真的死了,死因多种多样。

冻死,饿死,谋杀,吸毒过量等等等等

当然这也催生了哥谭的一个职业,专门捡尸体的人。去年冬天,他和蝙蝠女就捣毁了一个用死人肉做香肠的变态工厂,据说他们的产品特供高档餐厅,而且供不应求。

戈登却一点也不想深究市里究竟都有谁吃过,甚至都不敢想自己可能也在不知情的状况下吃过,这件事之后他再也不吃香肠或者灌有肉馅的东西了

他缓缓停下了车子,解开安全带,紧了紧身上的风衣,检查了自己的手枪。

作为一个警察,哪怕已经是局长,也不可能对于路边倒下的人视而不见,这就是职责所在。

风雨更大了,他离开阿卡姆的时候还没有这样,而现在,几乎是十米开外,就很难看清东西了,大风顶着车门,让他费了很大的力气才出来。

一脚踩进漫过脚腕的水里,全身的冰冷都袭向心底。

“呼”风中饱含的雨水让戈登不自觉地低头躲避,而他的眼镜顿时湿透,视线中的一切都变得扭曲,像是在看哈哈镜。

他深刻地认识到自己老了,力量和体能的下滑甚至自己都能感觉到,尽管还不到六十岁,但长年累月造成的各种暗伤,让这种雨天里他的每个关节都疼。

关上车门,他一手挡在眼镜上,另一手按着腰侧风衣内的手枪,就像是一个老人在暴风雨中捂着自己酸疼的腰,缓缓前行。

越来越近了,此时他能更好地看清路边倒着的人,是一个年轻的女人,身上穿着兽皮制成的衣服,就像是『穴』居人一样。

戈登并不奇怪,当你有一个朋友天天把自己打扮成蝙蝠,开着她蝙蝠一样的车子招摇过市,她的小道具叫做蝙蝠镖、蝙蝠腰带、蝙蝠手套、蝙蝠斗篷的话。

那么你不管看到什么奇装异服都能接受了,哥谭从来都不缺少怪人。只不过这些人中,有的只是去参加万圣节派对,而有些则是危险份子。

看路边这个人的状况,戈登估计她是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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