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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 兄友弟恭(第2页)

“日本混血种?听说他们是黑帮,而且还是白王血裔,相当混乱!”就在这个时候,路明绯开口了,一张口就把原本该保密的东西一股脑全部说了出来。

诺顿不由得再次扶额,无奈地摇摇头,没办法,她这个孩子最大的毛病就是真诚,一旦认定对方是盟友,就开始掏心掏肺。

“这个我知道,我甚至知道他们隐藏了白王圣骸。”李冰平静地说,似乎对白王血裔的存在一点都不惊讶。

“你也知道白王圣骸?”路明绯更加惊讶了。

对方只是淡淡地点点头:“它被沉入了日本海沟,当年弗雷殿下率领光明精灵大军远征东瀛,将那里隐藏的白王血裔击溃。但是他们当中最强的几个释放‘湿婆业舞’引地震,又释放‘烛龙’引火山剧烈喷,再释放‘归墟’卷起滔天巨浪,把白王圣骸沉进海里了。海沟太深,当年有没有深潜器只能亲自下潜,弗雷殿下找了很多年,最终也没能找到。”

路明绯倒吸一口冷气,前世她确实知道日本混血种中“皇”的存在,并且也知道其中一部分隐秘的历史,但是关于这位“弗雷”和“光明精灵”,她却一无所知。

“你怎么知道这么多?”诺顿也是一阵惊讶。

他之所以知道白王圣骸存世,还是那位神秘的“老板”的命令,说是需要在暑假的时候动手,提前捕获白王圣骸。他甚至还说,只有眼前这个被称为“路明绯”的女孩,才配享用这样强大的力量,不要让其他虫豸抢先一步。

他能够猜测出这个和他(凡间体形态)有过一段堪称小暧昧关系的女孩,究竟是怎样可怕的怪物。只是他不知道,如此强大的存在,是怎么沦落到被束缚在凡人易朽的躯壳中的。

之前路明绯自爆穿越者,再加上后面一些含含糊糊的描述,诺顿已经可以猜测,上一世她必然是见过白王复活的,因此也知道至少一部分关于圣骸的秘密,所以才经由神秘的“老板”传达下来,要求手下的人必须要在月日之前把白王圣骸的“黄金圣浆”搞到手!

这个只是应该只有来自未来的人才知晓,除非

“你的母亲告诉你的?”他露出惊讶和愤怒的神色。

果然,巫山神女早就知道了,只是因为胆小怕事不敢动手而已她果然是白王留下来的后手,只可惜强大如她也没有意识到,自己的后手也留了后手!

“我在唐朝的时候曾经抓过一个倭国遣唐使,他是一个言灵为‘梦貘’——用我们这边的名称是‘巫山’——的高级混血种。我对他具有白王血脉很好奇,就色诱了他。当他在梦境里试图对我欲行不轨的时候,我反手抢夺了他对梦境的控制权,他就老老实实说出了真相。”

“色诱?”要素察觉,让路明绯浑身一震。

对方对她露出一个微笑,这个微笑让路明绯不由得浑身酥软,感觉整个人都要融化了。

果然是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汉武帝最宠爱的赵飞燕,大概也不过如此吧?

眼前这个少年不过十五六岁在,最多十七八岁,有一双干净清澈的大眼睛,长长的睫毛在眨眼时微微颤抖,唇红齿白,细皮嫩肉,确实是个美人胚子。他大概还没到男孩子蹿个儿的年纪,就连声音也非常诡异地没有变音,喉结也并不明显,总体而言雌雄莫辩。

啧啧,如果真的打扮打扮,穿上小裙子,最好是女仆装——要是能加上猫耳或者一条毛茸茸的尾巴她的脑袋里有画面感了。

她的脑子让她忍不住说了一句:“详细点讲给我听听!”

然后迎接的就是诺顿对着她的脑壳儿敲了一下,“醒醒,别着了他的道儿!他遗传了一部分白王的权能,包括魅惑!刚才他在你没注意的时候,动用了言灵‘倾城’!”

诺顿的声音如同一柄利剑,直接将她脑海中乱七八糟的东西斩得粉碎,她陡然清醒过来,回想起自己那些少儿不宜的想法,不由得面颊通红,不敢直视眼前的少年。

“这家伙最爱玩儿这个,”诺顿冷冷地说,“他可是那种两军交战,溜进敌军军营,爬上敌军领的床,在他们搞得最欢的时候撕开敌人喉咙的家伙——我听说你和奥丁闹掰,是因为你变成弗莱娅的模样,爬上了他的床?”他露出一丝讥讽的笑容。

“是啊,把那家伙当场吓萎了,提着裤子就跑!谁让他之前嘲笑我是个小杂种的?”李冰非但不生气,反而好像很得意的样子。

这都什么跟什么啊路明绯不由得扶额,感觉眼前的少年竟然莫名像芬格尔?还是副校长等等,芬格尔和副校长算是同一种生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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