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就是说。
今晚倘若他过不了这个坎儿,就要被折磨整整七天七夜,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想想就觉得不寒而栗。
而且猪圈,那个味道……呕——
有轻微洁癖的林雪卿越想越难受,差点当场吐出来。
不行。
得赶紧想个办法出来。
林雪卿心头一紧。
可改变命运谈何容易呢?
小炮灰所作所为,别说叶明镜了,就算是放在林雪卿身上,这事儿也不能忍。
更何况。
叶明镜是多么心高气傲的人物。
曾经的修真界第一强者,堂堂剑尊,正道之光,竟被如此折辱。
强娶也就罢了。
还只是当妾娶回来。
所以怎么办?
跪在地上认错有没有用?
不想去猪圈林雪卿快急疯了。什么尊严,体面,道德,全都不想要。
而眼看着周遭的魔气越来越浓,距离叶明镜堕魔,大开杀戒的时间点越来越近。
说时迟那时快。
顾不得思量太多。
脑海内白光一闪,林雪卿当机立断,扑通一声,跪在了叶明镜的脚下,哭:
“包包,我终于找到了你!”
话音落下。
空气似乎凝滞了一瞬。
魔气依旧没有散开,可被林雪卿抱住小腿的叶明镜,那双就快要全部变红的眼,却是终于有了些许异样的反应。
“包包是谁?”
清冷的声线自头顶上空响起。
林雪卿却不敢抬头去看。
也是幸亏,林雪卿这些年走南闯北讨生活,打工的技能比较多。
曾经当过短剧演员的他,半是惊恐,半是入戏地硬是生生挤出了几滴眼泪出来,晕湿了叶明镜的衣摆。
“呜呜,包包,你忘了吗?那年杏花微雨,你在大明湖畔,救下了还是孩童的我。”
“那日后,我对你一见钟情。”
“这么多年来,我一直到处寻觅你的踪迹,为的就是有朝一日,能将你迎娶进门。”
“呜呜呜,这一天终于还是来了,包包,我找到你了。我们结为道侣了!我好开心!”
林雪卿一边演戏。
一边在心中盘算着自己的计划。
是的,正如他方才所说,他是打着在叶明镜眼前演一出认错人的主意。
小炮灰罪无可恕。
但若要论起行径中最叫人厌恶的那一点。
莫过于就是好色。
好色纨绔死不足惜,可……若是小炮灰娶叶明镜,不是因为好色,而是出于真情流露呢?
这是林雪卿的第一个假设。
当然,暂时来看。
这个假设还有些站不稳。
毕竟小炮灰今年才十八岁,而叶明镜,却已经是百年前的修真界风云人物。
小炮灰还没出生。
叶明镜就已经大门不出二门不迈,隐匿于修真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