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是我们误会老三了!
看似天天偷懒,其实是天天进山寻找猎物。
这叫什么来着……
对了,忍重负辱!
“老三,你受委屈了!”
李卫民:“……”
“是啊老三,都是哥的错,我们有罪,我们误会你好吃懒做……”
“对对对,老三,以后你别上工了,想干什么就干什么,谁敢嚼舌头根子,屎都给他打出来!”
李卫民:“……”
兄弟俩之所以误会,认为李卫民是故意低调,并不是脑子笨,而是客观原因决定的。
任何事件,都不能抛开当时的历史环境单独分析,那是不客观的。
如果是后世,兄弟仨这种大量捉野鸡,逮兔子的行为,估计已经进去了。
可是,放在这个时代,不但不会被抓,还会被公社当成典型表扬。
没错,兄弟仨不顾危险,大晚上进山给社员们找吃的,这是什么精神,难道不值得表扬吗?
还是那句话,山林是公社的,理论上所有在山里逮到的猎物,找到的蘑菇和木耳,包括野菜在内,统统都应该归公社所有!
不过,理论归理论,人情是人情,在大多数情况下,没人会因为一只野鸡,或者一只野兔上纲上线。
通常谁逮到的就是谁的,没人会抢。
不过,像李家三兄弟这种,一逮就是几十只野鸡,几十只野兔,性质可就不一样了。
按照新城县革某会的规定,社员在山里的收获,三分之二必须上缴公社,剩下三分之一才能归自己。
当然,理论如此,不代表大家都会照办。
实际上,只要不被公家逮个正着,没人会主动把山里的收获贡献出来。
在老大和老二看来,李卫民就是因为不想便宜了吴彪那帮王八蛋,才韬光养晦,被人误会成好吃懒做的败家子。
实际上,却是偷偷观察每一只野鸡经常出没的地方,标记好每一个兔子洞的位置,为整个李家谋福利!
感动。
兄弟俩感动得哇哇的。
“老三,啥也别说了,以后你那俩嫂子要是再敢说你一个不是,瞧见没有,不用咱爹娘动手,俺们就沙钵大的拳头招呼!”
“对对对,老三,以后要是听见两个嫂子说你的坏话,告诉俺们一声,看俺们不打得那俩娘们满地找牙!”
李卫民一脑门子黑线:“大哥,二哥,如果我没记错的话,说爹娘偏心的,好像就是你们俩吧?”
李老大:“……”
李老二:“……”
兄弟仨一边说说笑笑,一边赶路。
“嗯……”
走在前面的李卫民突然停了下来。
“老三,怎么了?”
感觉不对,老大老二也警觉起来。
晚上进山可不是开玩笑的,山里经常有野兽出没。
野猪,野狼,甚至还有狗熊,向阳大队的人都见过!
通常情况下,这些野兽都不会靠近人类的聚居地,一般都在深山呆着,不会跑到村里来。
不过,有个别时候除外。
比如到了冬天,尤其是下了大雪之后,山里缺少食物,有些野兽就可能跑到外围,甚至进村,偷吃鸡鸭马骡等禽畜!
当然,如果条件具备,偶尔伤个人,甚至吃个人,也不是没有可能。
白寡妇的三表哥的小姨子的隔壁邻居的表妹的小姑子的小孩子,就是被狼叼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