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见到李承业的时候,是五天后。
本以为,这次过来,又要拿我出气,可他竟然破天荒同我心平气和了起来。
「上次你……脱衣服的时候,朕瞧你有个荷包很精致,想你大概会些女工,今儿过来,托你做双虎头鞋。」
李承业从怀里,袖口里,掏出镶着金丝的赤色锦缎和棉花针线,那副做贼的模样,唯恐叫旁人知道了去。
我叹了口气。
男人深情起来可真要命,哪怕肚子里的孩子不是他的,也甘之如饴!
两个时辰的功夫,李承业要的虎头鞋,做好了。
针脚密集,看不出眼儿,为了成全他的情深,我可是下了功夫的。
将虎头鞋递过去的时候,李承业正拿着我随手搁在桌上的荷包把玩。
不晓得是不是瞧出了什么门道,他竟然有些惊讶。
「你这荷包上绣的竟然是一串红豆,真巧,朕刚好有一个红豆手链,还挺像的。」
我垂下眼睑,轻轻「嗯」了声。
没什么好惊讶的。
似是怕我不信,李承业将那串手链掏了出来,在我跟前晃了晃,「你看,朕没骗你吧。」
嫣红的相思子,一颗一颗,装满了李承业的想念。
我知道,我怎么会不知道呢。
十年前,李承业还是个皇子,不得宠,宫女太监都跟着欺负他,有时候一整天,连口吃的都不给。
将将十岁的年纪,正长个儿,饿了,出来挖虫子吃。
那时候,皇后与家里的主母交好,时常召她进宫解闷。
嫡出的大姐二姐也时常跟过去晃晃面,为了方便欺负我,她俩命我做贴身丫鬟,也就一同跟了去。
夜黑风高,我出去小解的空当,在偌大的皇宫里迷了路,后来,便遇到了挖虫吃的李承业。
哦,那时候的李承业,还不叫李承业。
他出生时,腊月的天却电闪雷鸣,偏巧劈死了先皇最爱的汗血宝马,被司天监判了个克父的重罪,因此,先皇厌恶他,除去了他的“李”姓,取名“狗儿”。
很折辱人的名字。
想他堂堂一个皇子,混得如此凄惨,我也不知是哪根筋搭错了,竟然可怜起了他。
我将晚饭偷偷留下的几个大馒头,一股脑全塞给了他。
刚开始他还不要,我热血上头,这个气,「咣咣咣」一通,强行给他按进了嘴里。
临走前,大抵是出于感谢,他竟然将一串子红豆穿成的手链塞给了我。
我本也没当回事,后来,再次有机会进宫时,这个人已经长成了半大的少年。
那意气风发的模样,即便是站在几个嫡出的皇子们身后,依旧耀眼。
没由来,心头像被人狠狠锤了一下,慌得厉害。
他没认出我。
许多年前的那晚,只有几点星子,他大约也没看清我的长相。
回去后,我翻箱倒柜,找出那串红豆手链,满心欢喜地为它缝了个「专属」小荷包,从此,我那点点念想,那点点秘密,全部装进了里面。
所以巧吗?这串红豆手链,可是在我手里搁了好几年。
小说《北国吹来的风》第三章试读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