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高强度的生活确实会让人疲惫。
但与前世一天打四份工的日子相比,已经很轻松了。
更可况,还能做自己喜欢的事。一点点的疲惫就更不值一提了。
雇主的小孩,也是一个高三学生。
和周千歌不同,她很安静,也很有礼貌。
看到她,我会不由自主的想起小时候的周千歌。
我们相差三岁,小时候的她,也是很乖巧听话。
喜欢黏在我身后,软软糯糯的叫我哥哥。
她一直都是一个传统意义上的好孩子。
直到父母去世。
第一个月,变化不大。
但回校之后,她开始慢慢变了。认识了学校里出了名的小混混,顾城。
前世我一直认为是他带坏了周千歌。
重生之后我有打听过,原来,是周千歌主动去招惹他的。
顾城长的帅气,总是干一些出格的事,喜欢把头发染的五颜六色。
篮球场上,后街巷里,他抽烟打架的身影,和其它乖巧读书的呆学生相比。
正值青春期的小女生,都会被他这样坏坏的男生吸引。
周千歌也不例外。
她早就想认识顾城了,只是过去害怕被爸妈知道,一直不敢。
现在没有人能够约束她,终于大着胆子跟在后面,舔狗一样追着人家跑。
也开始学的流里流气,满口脏话的样子。
还时常会去跟人打架来引起顾城的注意。
她觉得这样很酷,是青春不服输的象征。
自从那天和我撕破脸。
她更是肆无忌惮在学校里惹事。
今天和这个打架。
明天就和顾城翘课。
骑着不知道从哪弄来的机车,绕着学校飙车。
连班主任都已经对她听之任之。
只要别影响班里其它学生,就万事大吉。
小说《白眼狼妹妹和男混混跑了》第三章试读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