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宫茜儿,你不要太过分了。”南宫旭旦被她的话刺激得连青筋都暴起来,只要想到他们在一起,他就懊恼得想杀人,他陪伴了她那么久,她本来就应该是属于他,如果不是杀出了一个见鬼的王爷,他们还会像以前一样的。
“大哥,你醒一醒吧,她不会是属于你的,你就死了这条心好了,她现在的脚伤已经痊愈了,说不定不用多久,王爷就会把她带回王府去,我劝你还是移情别恋吧,刚才那个叫什么名字来,紫烟是吧,她长得挺不错的,接下来的话不需要我多说了吧,哈哈……”南宫茜儿说完,忍不住放声大笑。
“南宫茜儿,我告诉你,我不会让她离开这里的,我绝对不会让她嫁给王爷的,你走着瞧吧。”南宫旭旦说完狠狠地甩袖而去。
南宫茜儿笑得更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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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宫诺儿吃过晚饭之后,去问候了一下南宫老夫人,因为她的身体不太好,整天都在自己的院子里休养,她受伤的事情都没跟她说,免得让她担心,
在看完她之后便回自己的房间去了,她对黑玉软膏的瘾子已经越来越小了,从每天发作,到几天才发作一次,在发作的时候,她再也不需要再用粗绳子绑着自己的身体,那一点难受,她还可以承受得了,估计用不了多久,她就可以完全摆脱黑玉软膏的瘾子。
到了晚上,她才刚躺上床准备睡觉,却发现自己的大腿开始隐隐作痛。网王之那些年那些人那些事
“一定是今天运动太过激烈了,才会扯痛了大腿。”南宫诺儿有点吃力地伸手揉了揉发痛的地方,刚想站起来去找药膏擦一擦,就听见门外传来一阵轻盈的脚步声,踩在地上仿佛没有声音似的,但是依然逃不过她的耳朵,这脚步声不是潇潇和小奇的,也不是紫烟的,是他的,一个连她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是想见还是不想见的男人的。
“诺儿,你还没有睡觉吗?”果然,随着一把迷人的低沉声音,一道熟悉的人影已经推开了房门闪了进来,随着他的身影飘入来,一股淡淡的花香随之飘入来了。
“我有睡觉和没有睡觉,关卿底事?”看着他进入自己的房间如入无人之境似的,南宫诺儿忍不住皱了起来,这个男人的手是不是残废了,连敲门这最基本的礼貌都不懂,她的视线落在了他手上的那一束花上,这花好奇怪,在莹莹的烛光之下,好像散发着淡淡的五彩荧光,望着那淡淡的荧光,
它该不会就是……她的眼眸里闪过了一抹不易察觉的惊喜,虽然只是一闪即逝,但是依然落在了赫连逸辰锐利的眼眸里,他知道她喜欢。
“当然关了,你是我的人,我能不关心吗?”赫连逸辰已经习惯了她的冷漠,对她的针锋相对,他已经见怪不怪了,
见她用手揉着大腿,便知道自己猜得果然没错,因为今天她跟人打架的缘故,她的脚伤有影响到了,他把手中的那一束盛开得娇艳欲滴的花送到她的面前说:“这是送给你的,它的名字叫做七彩金兰,它的名字由来是因为它在黑暗中可以散发出七彩的奇光,喜欢吗?”
☆、109因为你喜欢
会在黑暗中发出其中奇光的七彩金兰?这种花不是早就已经绝种了吗?他是怎么得到的?南宫诺儿在研究赫连国的历史时,她也曾经看过有这种花的存在,但是在史书上说,这种花早就已经绝种了,他是怎么得到的?南宫诺儿忍不住有点惊讶地望着他手上的那一束堪称神奇的花,她以为自己是没有机会见到它的。
“你一定是很好奇我是怎么找到这束花的,没错,在史书上的记载,这种花早就已经绝种了,但是在一次机缘巧合之下,被我发现了在这里居然还有最后一束,所以我就去想办法给你弄来了。”
赫连逸辰说得很轻松,但是她不知道的是,为了求那位花主把这七彩金兰让给他,他所做出的努力,他注意过她看的书,她曾经在看到这种花的时候,
她的眼中有露出过渴望见到的光芒,所以当他听到传闻还有人拥有这种花的时候,他就想尽办法说服那人,让他把花让给他,他很少求人的,但是为了哄得她的欢心,他破例了。
“最后一束的七彩金兰。”那它岂不是价值连城?而他居然可以那么轻易就把它弄来了,南宫诺儿有点惊讶地望着他。
“嗯,喜欢吗?”赫连逸辰挥手把桌面上的烛火扑灭,当那烛光被扑灭的时候,只见那一束七彩金兰散发出了一圈一圈的迷人的七彩流光,比漫天的萤火虫更加迷人,更加让人迷醉。
“好美,好漂亮。”她并没有直接回答他的问话,但是她的话已经很明确地回答了他的问话,凝望着那比现代的流光灯火更加吸引人的奇异光芒,南宫诺儿此刻脸上的冷漠已经被难得喜悦取代了。豪门孽婚:别了,我的亿万前夫
“这种花有一种很奇怪的脾性,它的生命会跟它的主人同在,我现在把它送给你,只要你的生命不灭,它就不灭,你的心情很好的话,它就会开得更加的艳丽。”它就跟一面镜子差不多,可以准确地反应主人的心情,此刻这花开得正艳丽,说明它的主人的心情很好,赫连逸辰的唇边不禁勾起了一抹莞尔的笑容,只要她开心就好,他的心机总算没有白费了。
“它真的有那么神奇?”她还以为史书上夸大来说的,没有想到的真的会是这样的,她压根就没有想过这会是真的。
“当然,如果不是因为它有这种神奇的力量,又怎么会引起大家对它的争夺。”如果不是大家都对它趋之若鹜,它就不用绝种了,赫连逸辰叹笑了一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