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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1章(第1页)

就此开始对立横的“搜捕”。

难度有点大。那天在个路灯光线不够明亮的拐角发生的这件事,巧的是,正好是监控死角,也就是说,你被人背后袭击,镯子丢了,就确定是她做的?再,你“压倒”她的时候又看清楚她几眼?加上之后她一直“惊怕”地低垂着头——真除了身形有点印象,五官啥的全是模糊记忆。

还有,那日她有个“同伙”,一来,确实惊骇地喊了声她的名字,是“丽人”还是“李晴”,根本听不清楚。而且她的同伙跟她是一挂的,都是“胆小如鼠”的样子,头都仰不起来。这两丫头又都跑得飞快——哎,怎么着!

说调周围的监控,她俩本来就是“偷摸出来干好事”的,自然有防备。一时呀,真是海底捞针……

这件事你们当大事,立横呢,沧海一粟,根本不打心里过,那只镯子夺回来了她又有多珍惜?还不是一甩丢旮旯里过几天就掉床底下自己也不记得了。该干嘛还干嘛,该怎么快活还怎么快活。

立横算有找着新篇章了。

这次才算真正放了鸭子,原来当个学生有这么多乐趣,包括考试她都那么期待!

周末,和元颖专往那些便宜又实惠的苍蝇馆子拱,

“苍蝇馆子”不仅指馆子里很可能有的苍蝇,而且还包括馆子里的客人,他们就像苍蝇一样贪吃,嘴刁,飞来飞去到处觅食,碰到任何东西都要尝尝,“搓它的手,搓它的脚呢”。

立横将蝇拟人,是慈悲为怀,不过苍蝇的搓手搓脚,倒真是与吃有关。蝇无鼻,味觉器官在脚上,只能用脚去试味,再决定是否用嘴去吃。如此,脚上便总是沾着很多的食物,既不利于飞行,又破坏味觉。搓手搓脚之目的,是为了把脚上沾着的食物搓掉,然后再飞到别的“苍蝇馆子”好好地搓上一顿。嘿嘿。

苍蝇馆子呢,把人也变成苍蝇,第一是因为好吃,出品够地方,够地道,够草根。东西好吃,地方也好玩,大部分苍蝇馆子总是裸陈于市井气最重的街头巷尾。

她和元颖经常坐在马里道天桥底下的“桥底辣蟹”摇摇欲坠的凳子上,一边大嚼辣蟹,一边看斜对面夜总会的小姐姐和客人勾肩搭背,进进出出。世道人心,人欲天理,吃咸点,看淡些,杯盘狼藉,不觉东方之既白。

今儿又是个黑风高夜,两人至著名的“胖妈蹄花”,苍蝇没见着,只见满堂乌央乌央的人以及满地白花花的骨头和卫生纸,荡浪程度不亚于那夜总会喏。不知是蹄花太好吃还是现场太混乱,立横兴致来了,竟然要了个街边卡拉ok,拿起话筒一声吼,

“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

奔流到海不复回。

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

朝如青丝暮成雪。

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

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

烹羊宰牛且为乐,会须一饮三百杯。

岑夫子,丹丘生,将进酒,杯莫停。

与君歌一曲,请君为我倾耳听。

钟鼓馔玉不足贵,但愿长醉不复醒哟!”

好!街边的食客都为小姑娘叫好!

立横还抱拳向大家谢意!

哎,出风头撒,被人盯上咯!

要说,美存是个挺有个性的“王者男孩儿”,他狂也狂得,混也混得,低调沉默也沉得。

他小小年纪,有他的不服气。现在外头都传,他地梨美家不减显赫,且都因为女人——他姐,美都,是二爷神晏最喜爱的女人,极有可能冲击“王妃”!美存就最不喜欢这样的话!但凡听到一次,要把那人的嘴撕烂!

怎么就不说他地梨美家这近几百年来的赫赫战功?怎么就不说美家那些至今无法从尧林战场寻回来的尸骨?怎么就不说美家养出来的战马天下无敌?这些,都抵不过一个女人?

美存也极不喜欢他姐。

女人太有心机,所有的可爱就荡然无存。

所以美存对爱耍小聪明的女孩儿不感兴趣,憨笨憨笨的,还有个女孩儿样。

可是,就这么奇怪,那天,他也没看那个“女土匪”几眼,她还总垂着脑袋,更没瞧清楚她的眉眼,加之晓得那可能是织颜找来的“托儿”,更反感!

却,

这会儿他一眼就认出她来!

且,坚定,没认错!因为,这姑娘身上有种特别说不来的感受,都是叫他极不喜欢,但是又不得不被吸引的——狡猾,狂妄,野……

“与君歌一曲,请君为我倾耳听。

钟鼓馔玉不足贵,但愿长醉不复醒哟!”

“好!”大爷大叔们趁着酒劲儿都给她鼓掌,

这女孩儿一定伪装了的,那假发看着就丑。她还抱拳四处作揖答谢,江湖得很。

美存也经常伪装独自来这边苍蝇馆子解馋,他爱吃这家的“灯影牛肉”,老板的刀工确实一绝,肉片真的被切得薄而透明,隔着牛肉薄片,可以照见灯影!——他就是隔着稀薄的牛肉片无意间瞧见那边一嗓子吼痛快的“女土匪”……

也许牛肉的辣劲道,也或许喝了这些小糙酒“混账气息”就爱奔腾。美存心上火焰翻,外表温如玉。他安稳地拿起手机,沉声一阵儿布置……

……

立横框着元颖的脖子酒足饭饱后一路回家,

“我家巷子口原来也有一个饭摊儿,一大桶热腾腾的白米饭,长案上七八样用海椒拌得通红的辣咸菜。我爸从前每天坐下来就要两碟咸菜,几筷子就能扒进三碗饭。所以我家都能吃辣……”元颖笑着回想小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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