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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第1页)

沈潋初不知道想到什么,双手按住卓沿,踮脚微微靠近。

闵愈略微后退,微微抬头,抿了抿唇,撞进他清亮的眸子里。

“唉……”沈潋初凑近他的耳畔,轻佻地吹一口气,用食指戳一戳闵愈的胸膛,弯唇:“哥哥,我已经不喜欢欲拒还迎这种把戏了。”

说实话,一般来讲,像沈潋初这种不缺爱的富家公子哥,会更喜欢有挑战性的东西,比如爱情,唾手可得的不会喜欢,更喜欢去挑战那种不爱他的,但是沈潋初不一样,他从来都只在追求者里找人谈,那种走倔强风格,欲拒还迎风格,高冷风格的人,他看都懒得看一眼。

他转身离开,耳钉上的钻石反射出顶灯的光,暗淡,却刺眼。

……

沈潋初一米七九,嗯,在外面总说自己一米八,比例十分好,脖子以下全是腿,此刻腰压得很低,几乎伏在台球桌上,红色的布料撩起,露出一截白而细的腰。

他的侧腰上纹着一朵玫瑰花,纹的位置很低,从侧腰一直延伸到大腿内侧,但是此刻只露出来几朵花瓣,殷红的花瓣盛开在雪白的皮肉上,红得秾艳欲滴,似乎是被人用精气养出来的,怒放在雪地里。

头发撩起来,露出漂亮到锋利的眉眼,浅浅勾唇,眼里满是势在必得。

在场的目光几乎都聚集在他的身上,或惊艳或痴迷,然后松松领带,灌一杯酒,警告自己这人不能随便肖想。

清脆的台球撞击声传来,不少人吹口哨,把沈二少夸得天花乱坠。

沈潋初直起身子,衣角便把玫瑰花盖住,他摸一摸杆尖,吹一口气,朝对手歪歪头,笑得张扬又肆意:“我赢了哦。”

对手哪里还记得什么输赢,只要沈二少开心,他的脑袋都能给二少当球踢,他把赌注双手奉上,旁边的小胖接过来,然后把人赶走。

沈潋初弯一弯食指,兀自去撩刘海,语气散漫:“下一个。”

走上来一个戴金链子的人,叫金雨,长得像混血,人高马大的,拿起球杆,眼神在沈潋初身上游移:“二少我们换个赌注吧。”

“嗯?”

“谁输了谁就脱一件衣服如何?”

全场一静,有些人看他的眼神已经要杀人了。

拜托,沈潋初就穿了一件不过百的岛服,脱一件就没了啊。

沈潋初打量他一边,抵一抵后槽牙,语气嫌弃:“你脱衣服有什么好看的吗?”

呵,愚蠢又自大的男人。

混血一噎,被所有人看着,他把金链子拿下来拍到桌子上:“这个,够吗?”

活像他给个金链子,让沈潋初脱衣服似的。

沈潋初撇嘴,抬一抬下巴:“小胖?”

小胖会意,从口袋里掏出一迭黑卡拍在桌面上,掏一掏口袋,又从沈潋初口袋里掏出几颗原钻,粉色的,可大块,小胖微微一抖,然后气势十足地扔到桌子上。

只要沈潋初动动嘴,他们脚底下这艘游艇分分钟就能改信沈。

大眼瞪小眼,混血气得脸红脖子粗。

“爷不缺钱,想让爷脱衣服啊。”沈潋初这次才知道自己口袋里还剩几颗钻,拿起一颗打量一下:“行啊。”

“这样吧,我输了脱衣服,你输了跪下叫声爹,然后磕三个响头,成不?”他抬眸,泪痣似乎在闪光,小勾子能把人的魂都给勾走。

色令智昏,混血几乎没有犹豫,那团火顷刻燃遍全身。

沈潋初开球,那朵玫瑰花又露出来,顺着弧度没进裤子里。

混血在心里骂一句脏话,他从小在外国长大,近些日子回国探亲,第一场宴会就遇见沈潋初,开始以为这个身穿普通衣服的漂亮青年是来上流宴会碰运气的,他想,如果沈潋初能当他的情人,他愿意把家主给这个人做。

后来才知道,他是沈二少,这个圈子里最不能惹的人。

沈潋初的球技飘忽不定,时好时坏,跟混血的成绩难分伯仲。

小胖在后面急出一身汗,沈潋初求求你了!别乱来,小心翻车!沈潋初的球技不应该是这样的,很显然他在逗着人家玩,可是人家的技术也不差啊!翻车你就要脱衣服了啊救命!

他该不该给沈耀大哥打电话。

沈耀不会一生气把游艇一锅端了吧。

沈耀要是知道沈潋初打赌输了当众脱衣服,会不会气得把在座各位的眼睛全弄瞎,沈大哥做得出来这种事情。

还有一个齐靖宇呢,前怕狼后怕虎,救命,沈潋初饶我一条小命吧。

最后一局定胜负,沈潋初牙疼,皱眉,一杆进洞。

混血输了,脸色僵硬,臭得能做臭豆腐。

“跪啊。”沈潋初继续磨杆尖,闵愈终于找到他的人,把盐水递过去,沈潋初就着他的手喝一口,然后含住,朝混血抬抬下巴,从鼻子里哼哼两声。

“别不服输啊。”后面有人叫道。

“愿赌服输愿赌服输,跪呗。”再说了,跪的是沈潋初哎,沈潋初要是跟他谈恋爱,他天天早上给沈潋初磕头感谢他。

早上磕三个,晚上再磕三个

混血气得冒烟,在旁边单膝跪地。

沈潋初慢悠悠走过去,杆立着,他的胳膊肘停在杆尖,踩一踩混血的膝盖:“嗯哼。”

闵愈把空杯子凑过来,沈潋初吐出盐水,然后又含一口。

突然脚下用力,狠踩膝盖,另一只腿跪到地上发出闷响,混血抬头看他的眼里,怒火要溢出来。

事实上,沈潋初的所作所为已经超出闵愈的认知,但他并不觉得有什么,还是沈潋初的牙齿比较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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