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挠着自己的头发笑了一下,“毕竟我可不是什么了不起的大人物,像是斯巴达的国王陛下,又或者是那种流淌着神血的伟大存在……和这些人相比,我只是个躲在树林里的小角色,没做过什么了不起的事情。”
“——您怎么能这么说!”
迪克·格雷森立刻反驳,他自己曾经身为“罗宾”,自然听说过罗宾汉这个故事的原典,阿尔弗雷德又是英国人,给他讲过的童谣里也不乏眼前这位英雄的传说。
他在雪伍德的森林当中领导起了一支农民起义军,几次斗智斗勇,不断反抗昏君的暴政。他劫富济贫,拯救了许多生活困顿陷入痛苦的穷苦人;又身手卓然,拥有一手好箭法,英语词汇当中的“robhood”意为“一箭射中另一只命中靶心的箭”,且精准地将前一支箭劈成两半,这同样也起源于罗宾汉箭法高超的传说。
他的一生都在不断地拯救他人,直到生命的末端,他射出了最后一支箭,于是追随他的人们就将罗宾汉埋葬在了最后一支箭落下的位置,以此向这位拯救过他们的英雄告别。
“我觉得,那都是非常了不起的事……”
“那你不也一样吗?”
archer拖着下巴看他,脸上的表情带着些笑意。
“——什么?”
“我从那位ncer的aster身上,了解了一点有关于这座城市还有你的事。”
从者在被召唤现界的过程当中,会被赋予当前所处时代所必要的知识。罗宾汉是属于平民的英雄,他几乎是在被召唤之初,就意识到了自己抵达了一个怎样的时代——科学技术比他自己所处的时期要先进许多,可一些更为本质的东西却没有丝毫变化。
平心而论,哥谭是一座繁华的城市,可对于生活在这座城市里的一部分人而言,却算不上是什么好地方。
……就像是他曾经生活过的雪伍德一样。
他其实不排斥热闹,但又很少主动与人交际,话题其实是那位身穿警服的aster主动提起的——希望他能多关照一点迪克,如果需要什么现代兵器作为武装,他也能努力想想办法。
“……他曾经,或者说在几个月前,还是这座城市的「罗宾」。”
詹姆斯·戈登说:“或许这就是他不使用任何圣遗物就能将你召唤出来的原因。”
罗宾汉的固有天赋当中拥有等级不算很高的“黄金律”,这来自于自己过去劫富济贫的传说,是对英灵一生概括的高度抽象。这个天赋让他能够比其他从者更方便地在当前社会当中获取金钱,而在打工兼职收集情报的过程中,他听说了更多有关于“蝙蝠侠和罗宾”的事。
在港口当搬运工的普通人。
倒在街头的流浪汉。
公园当中遛狗的孩子。
推着婴儿车的年轻女性。
廉价薄脆饼店的店员。
还有……
archer一边工作,一边细细打量着周围的一切。在他们的口中,蝙蝠侠和罗宾在不断尝试拯救这座城市,就像是把公元十二世纪的故事平行搬运到了当代一样,在如今这个时代里,也有人试图依靠自己的努力,用一种近乎天真的方式试图让整个世界朝着更好的方向多走一步。
罗宾汉顿时心情很复杂。
他从不觉得自己是什么了不起的英雄,可听说一个孩子“从刚刚失去亲生父母开始”就毫不犹豫地走上了和自己类似的那条路,他的心情就又会变得酸涩又柔软。
看来在每一个时代里都会有类似的人出现,他们共用了一个名字,圣杯战争将彼此的命运短暂地联系到了一起。
“我觉得你做得比我要好得多。”
罗宾汉拍了拍迪克的肩膀:“你拯救了很多人,而且还很年轻,今后的人生里一定会有大把的机会体验更多好事。”
“……但我就快要离开了。”
能够被罗宾汉本人夸奖确实让人有些高兴,迪克说:“我要到别的城市去,去读大学,之后也不会再当罗宾……”
“你知道吗?虽然传说故事当中,我是雪伍德的英雄,但其实我根本不是雪伍德人。”
罗宾汉突然说。
“……什么?”
“其实是被迫的,我从自己本家的领地里被赶了出去,身无分文地到处流浪,最后只能狼狈地躲进雪伍德,碰巧发现那里也有许多和我境况类似无处可去的人,又只有反抗当时的贵族才能活下去。”
之后的故事被写进了许多的童话中,罗宾汉成为了雪伍德的英雄,他的名字和那片森林永远联系在了一起。archer看了一眼迪克,随意道:“说不定有一天,你也会抵达自己命运的森林,并且拥有属于自己的故事?”
现在的你就已经是了不起的罗宾了,他说,而未来的某一天,比起沿用这个名字,你一定能想到一个更好的。
archer披着自己的斗篷,能够像这样在月光下与“罗宾汉”聊天,迪克·格雷森觉得,这确实称得上是某种奇迹。
“……我怎么总觉得你是在岔开话题?”
他问:“你还没告诉我,自己想向圣杯托付怎样的愿望。”
“哈哈……咳。”
对方笑了一下:“别那么较真嘛——如果真有机会夺得圣杯的话,我也很乐意捡一些零头的[1]。”
第二天是探病的日子。
脊柱枪伤手术是非常复杂的综合性手术,根据医生所提供的ct结果,子弹以侧向角度将芭芭拉的身体贯穿,沿途飞溅的骨头渣又二次刺破了体内的其余脏器,而这又再度增加了医生的手术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