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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五章(第1页)

&esp;&esp;汤姆是一个刚刚结束了高中第一年的学习,马上就要从高中新人转职到老生的普通少年,因为此时正是暑假期间,不用上课的他进入自我放逐状态,于是当他从床上起来的时候,阳光已经透光窗帘照到了他的床上。

&esp;&esp;他挠挠头,拉开窗帘,看着马路上几个邻居孩子大吼大叫追逐打闹着,嘴角抽了抽,伸出头去对着窗户外面的小屁孩呲牙咧嘴几句,看着他们屁滚尿流的跑走后,哈哈大笑着转身离开卧室。

&esp;&esp;他在家里逛了一圈,整个房子空空荡荡的。父亲已经去了公司,母亲也不在家里,大概是去超市或者去邻居家聊天去了。他走进厨房,打开冰箱的门拿出1l的盒装牛奶,又从橱柜里拿下巧克力谷物片。

&esp;&esp;打开谷物片的盖子,巧克力的浓郁味道扑面而来,正是他最喜欢的香味,他随手从碗柜里拿出一个略显干净的碗,将谷物片倒进去,再往碗里倒上牛奶,又伸手拎起一个勺子,插入碗里,端着走到餐桌边。

&esp;&esp;他将碗随手往桌上一放,拉开椅子坐下,拿着勺子百无聊赖的往嘴里一勺一勺的舀着,眼睛则四处乱飘,看到桌上父亲翻过的报纸,便顺手拿了过来。

&esp;&esp;“无聊,无聊,无聊。。。。。。”他嘴里一边念着,一边快速的翻看着,打发着时间,只可惜上面都是他不感兴趣的东西。正当他翻到最后一页,准备扔到一边的时候,忽然又收回了手。

&esp;&esp;他有些惊异的看着最后一页原本照常刊录广告的地方,这次居然满满都是英文字母。他无聊的瞥了一眼,只见上面第一行大字写着《巫师》这个英文,并且标注着奇幻小说。

&esp;&esp;然而,让他感到奇怪的是,这本突然出现的连载小说,既没有作者名字,也没有任何的介绍,就那么突然的冒了出来,好像根本没有人会去在乎一般,夹杂在一大片的各种无聊广告中,独善其身。

&esp;&esp;作为叛逆期的少年,汤姆自然不会像他父亲一样,随便的把报纸扔在一边,而是有了逆反心理一般,拿过来翻看了起来。

&esp;&esp;不过虽然如此,他也是一目十行的看,甚至看了大半章内容以后,如果你去问他刚刚看了什么,他会用他的大眼睛看着你,然后说‘不知道’,是的,他看的就是这么粗糙。

&esp;&esp;因为在他看来,这片号称《巫师》的小说,从头到尾就像是无聊的女生看的小言情故事,文笔华美,剧情却寥寥,要不是他习惯性的喜欢把文章看完,也许早就被他撩在一边了。

&esp;&esp;他一边吃着早餐,拿着勺子瞅着报纸,一勺勺的往嘴里塞着,一边则快速地浏览着,一章不到两万个单词的小说,不过几分钟就被他拉到了最后,也许只要再花个几秒钟,扫个结尾,他就可以和他父亲一样,将报纸随便一扔,干自己的事去了。

&esp;&esp;不过,看到了最后,当一群尸鬼突然闯入整个歌舞升平的舞会现场,对着欢声笑语的人群开始大肆屠杀后,整个画风完全扭转。

&esp;&esp;也许是因为亚当是漫画出身,整个血腥屠杀的场面,在他手里描写的极为的生动精彩,短短不过几千个字母,看完后汤姆竟然莫名的出了一层的冷汗,这让自诩恐怖片杀手的他颇感羞耻。

&esp;&esp;不过,这是在他家中,也没人看到,因此他并没有为此反应过度,而是扔下手中的勺子,两只手捧着报纸,仔细的从头到尾的翻看起来。

&esp;&esp;刚刚只是为了打发时间,而匆匆的浏览一遍,前面的剧情根本就没有过脑,现在再想想,根本就想不起来前面到底写了什么。

&esp;&esp;但是,他心底却隐隐的有些猜测,前面那略显冗长的铺垫,绝对不仅仅只是为了勾画出一个大场面,来给最后的那场大屠杀进行一个彻底的毁灭,他隐约感觉到前面那些看似无聊无用的对话,其实都是在暗示着这场血腥盛宴,而他也隐约的猜到,后面剧情还有翻转的可能。

&esp;&esp;他重新的看了两遍,这次可谓是一个单词一个单词的看,然后,他哈哈大笑一声将报纸排在桌上说道:“我就知道。”

&esp;&esp;他重新翻看的时候,发现了在前面贵族闲客貌似唠唠叨叨聊着天,说着漫无边际的话的时候,其实已经透露出了这次战斗的两方,而其中几次强调了这次举办舞会的主人,是血脉贵族,并且还特意形容了几个贵族说到这个的时候,那羡慕嫉妒的表情,这一定对后面主人家的反击做了伏笔。

&esp;&esp;他洋洋得意的推理着,然后又把最后那一段大屠杀场景再看了一遍,这才满足的收起报纸,然后快步的走到客厅处的电话机前,熟练地拨打着电话号码。

&esp;&esp;虽然汤姆不是学校的风云人物,但是他性格开朗,运动细胞也还可以,在学校里有着好多志同道合的朋友,所谓好朋友,遇到好玩的事自然也要互相分享,于是乎他便直接打给了自己的几个死党:“詹姆斯!嘿,你个混蛋,我告诉你我发现了一件好玩的事,快点过来,马上!”

&esp;&esp;………………

&esp;&esp;至于更早之前看到的,大多是因为这篇文章文笔的出色,在短短一万多字母中,精细的描写出了一个贵族舞会的方方面面的布置,从一个最最下面侍从间的对话延伸出来,一个个犹如击鼓传花一般,用着对话和紧凑的环境描写,将整个误会连同大半个小镇的关系网全都牵了出来,并且丝毫不给人以乱的感觉。

&esp;&esp;而最最让人惊异的是,如果按照电影的拍摄方法来说,这本书的,简直堪比电影中的一镜到底,一镜到底最最难的就是导演如何去把控全场,演员在整个拍摄过程完全不出错,道具灯光等等也都一丝一毫的不能有错误的地方。

&esp;&esp;小说的一镜到底则是考验作者如何在这个过程中把故事讲完整,讲好,并且不让人感觉到作者特意为之,每一个转场都要有如行云流水般自然衔接,电影上这方面相比较来还容易一些,但是放在小说上频繁地转换人物,却不让人感觉到剧情的突兀,则难度不能说难到无边,没人能够做到,但是一个奇幻小说?不是这些靠脑洞故事的作者有没有这个笔力,首先是根本没有这个必要啊。

&esp;&esp;但是为什么亚当却要这么做呢?因为三个字‘代入感’,他必须要为读者科普介绍主角以及故事发生的背景,如果就那么简简单单的平白直叙犹如画外音的讲述,自然也是没问题的,很多作者也都是这样做的。

&esp;&esp;但是却会让读者感觉在阅读过程中,太过清醒,把自己完完全全的摘除出故事,成为一个局外人来看待这个故事,这不能说不好,但相对来说就没有使用一镜到底这种来的有代入感。

&esp;&esp;带入感重不重要,其实只要再等个几年,当手持式拍摄的惊悚电影开始进入好莱坞,并且在《女巫布莱尔》《鬼影实录》等等电影上得到验证。

&esp;&esp;很多人也许会不明白,这么一个不过几万美元,十几万美元投资的低成本电影,尤其是整个过程由于是手持,导致了画面的抖动,不清晰,但是却诡异的收获了数以千万,甚至数亿美元的超级疯狂的票房,是因为什么?

&esp;&esp;自然是代入感,手持式拍摄的电影,他会让人不由自主的带入到手持拍摄的主角身上,因此当画面上出现恐怖场景的时候,自然让人身如其境,感同身受的受到成倍的惊吓,最后收货口碑和高票房。

&esp;&esp;所以无论亚当还是之前的唐娜会对最后那个血腥屠杀的转折这么惊奇,并且深有其感,就是因为他们在看小说的过程中,不知不觉得好似跟随着亚当的镜头进入了故事里。所以当血案发生以后,他们才会如此的深有体会到那种鲜血淋漓的感觉,甚至放佛间还能够看到桌椅翻倒、人群惊声尖叫、四散奔逃的画面感。

&esp;&esp;这一章,对于普通读者来说只会觉得精彩,并且有趣,但是对于身在好莱坞的其他专业人士来的话,就是惊讶和敬佩了,单单这一章,甚至整个巫师世界才露出半点光芒,但是亚当熟练地将电影的画面感运用到其中,形成的强烈代入感,却让许多人受到了启发。

&esp;&esp;于是乎,当加州时报的总编威廉·史克正在为明日的报纸内容,与手下的编辑商讨,排编的时候,一股诡异的风潮,开始在小规模的范围内蔓延开来。

&esp;&esp;而这股风潮,随着参与的人越来越多,渐渐的越发的声势浩大起来,于是终于这股风潮再继续了大半天以后,进入了报社之中,开始了新一轮的肆虐。chapter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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