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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节(第3页)

秦之烨瞟来一眼,“你怎么用邵明曜的钢笔?”

“他落在我家的。”

“稀奇了。他一钢笔狂魔,还能把笔扔下。”秦之烨啧一声,“趁他不在,给我玩玩。”

钢笔有什么好玩的。

邵明曜总是落下,林晃早上送回去,晚上又落他家了。一来二去,他懒得还了。

林晃盖上笔,“没事我先走了。”

俞白把他叫住,踹了秦之烨一脚,“说正经的。”

秦之烨“哦”了一声,“我俩想让你去翻翻他衣柜。”

林晃抬了下眼,“干什么?”

“明曜今年满十八嘛,我俩想送个有男人标志的礼物。”秦之烨说着递过手机,“他喜欢这个牌子,我俩怕买重了。”

林晃接过来,瞳孔地震。

皮带。

秦之烨划动屏幕,“现在有两个选择,这条纯黑色光面的是厚牛皮,俞白挑的。这条有锋利鳞纹的是鳄鱼皮,我挑的。”

俞白问道:“学弟喜欢哪个?”

“……”

不愧是发小啊。

林晃面无表情,“邵明曜讨厌皮带。”

秦之烨一愣,“为啥?”

俞白纳闷道:“之前他还问过我们,牛皮带和鳄鱼皮带哪个更有韧性。”

“对啊。”秦之烨说,忽然又一皱眉,“等等,他上次不会已经买了吧?不然咱俩送条犀牛皮的?”

林晃半边身子发麻,一个字都不想听了,拎包走人。

庄家祖上是书香大户,老房子塞了几间屋的书。林晃翻得昏天黑地,没找到庄心眠当年的决赛设计,但却翻出了大量更早的手稿,有些甚至诞生在眠蝶之前。

他在里头找到了邵明曜生日蛋糕的灵感。

晚上讲卷子的间歇,林晃含着秦之烨给的巧克力,问邵明曜,“你酒量怎么样?”

邵明曜笔尖一顿,“平时不喝,但有点量。怎么了?”

会喝酒的人普遍谦虚,一般说“有点量”就已经不是什么善茬了。

林晃又确认道:“陈亦司也有点量,差不多是一斤白的,你……”

“比他多。多一点点吧。”邵明曜神色淡然,“平时不沾而已,怕影响要做的事。”

果然很邵明曜。

林晃有数了,低头继续看题。

邵明曜问他,“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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