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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章(第1页)

方洛瑜轻哼,她俯下身,抬手摸了摸闻悦脸颊,指间流转其白皙肌肤上,“当然是杀了你,然后将你的皮囊炼化给阿泽啊,虽然你是女子之身,不过生的还不错,也不算委屈了阿泽。”

“你说是么,小闻姑娘?”

山泼黛,水挼蓝,翠相搀。

云县可谓是集天地之钟灵毓秀,其背面有渠江流经,从云山深处潺潺涌出的清泉和地下甘水汇合,在山脚下最终合成大溪流。源头之水清澈,又从地下暗渠灌溉每一处田地,为肥沃的突然带来源源不断的滋养。

因此,得天独厚的山清水秀环境造就一方人杰地灵。

云山之巅终年灵气充裕,而云县也自然而然受其影响。碧绿的田野、葱翠的古树、辽阔的平原,一切的一切当真不负其“人间桃源”的称谓。

其盛景也远负盛名,若不是其易守难攻的地势,还有因其三面环山而交通不便,云县定当为人间第一境。

然而山水风景再好,要让世人皆知还是不容易的,天地间哪种盛景不曾有,温柔缱绻的江南水乡之景,磅礴壮阔的塞北风光,辽远苍茫的平原之势……亦或是三仙州云雾飘渺的神秘。

天地之大,何其不有,单一个“灵”又何德何能从千万奇观中脱颖而出,在世间享誉盛名。

这还得从云县最后一位县令说起……

县令姓方,是落魄寒门子弟,祖上因得罪京城权贵被贬云县,然后好几代人皆为泛泛之辈,曾经的高门大家就此没落,

许是方氏一族气运未绝,终于出了方县令这位奇才,十二岁时在童生试中以优异的表现取得第一,获得祭酒的青睐。接着人生一路高歌,弱冠之年在殿试中一举夺魁高中,以望尘莫及的速度将同龄人远远甩在身后。

消息一出,京城哗然。

如果不出意外的话,他往后的人生必将是一片锦绣前程。

可惜,世上哪有那么多的不出意外。

纵然他是天纵奇才,纵然他满腹经纶,但此等天赋在人才荟萃的京城又算的了什么。与上层权贵而言都只是维系统治的一条狗罢t了。

而他就是主人厌恶的狗。

于是乎,才华满腔却无处施展的方县令又回到了云县,做起了个小小县令。

能成状元,自然也是有更高的心智,怀才不遇和被权贵的玩弄倒没有让他一蹶不振,也随遇而安专心治理起云县来。

相较于以往常规的举措,他另辟蹊径,广邀文人墨客聚集云县,以诗词墨画为载体,大力宣扬云县之景。加之本身风景确实有可取之处,“人间桃源”这个称谓也就宣扬开来。随着谈论之人越来越多,世人也就潜移默化认为本该如此。

这效果着实不错,吸引了大量豪绅权贵来一览盛景。上流人士以去过云县标榜自己的风雅情操,在此番风气最盛之时,甚至有言,云山有灵,只有虔诚高尚之人才可登顶。

当然,这是毫无考据的。

而与此同时,云县亦因这些所谓的“贵人”到来证实了其“灵”的真实性。

按照如此势头,云县发展必将更进一层楼。然而事情的走向总是让人难以意料的。

云县达到了繁盛一时,自然各种牛马鬼蛇也不断浮现。

一群小妖随着商队侵入了云县,幸亏县令即时召集了就近的江湖捉妖师进行除妖。

一切都很顺利,云县的繁荣并没有被打断。只是在所有人都未曾注意的地方,参与了捉妖的捉妖师之一庄泽屿和县令家的大小姐互相看对了眼。

和狗血但通俗的话本里一样,这场门不当户不对的恋情不被任何人支持,一对有情人就此生生被拆散。

尽管庄泽屿是捉妖师,可于官家而言,他不过是江湖上一个不入流的散修罢了,也就比普通人体内多条灵根而已,和普通人无甚差异。就他那残缺的灵根,称他一声“修士”都是抬举了他。

方县令如今正春风得意时,他往后前途不可估量,怎会容许一个江湖半吊子做方家女婿,顶多勉强有资格入赘。不过那等有损声誉的事是想都不要想的。

至于女儿,自当嫁一个门当户对的官家弟子。可惜就是女儿生得不够貌美,否则凭姿色嫁个可以给他仕途有帮助的高门大户就再好不过了。

于官海浮沉大半辈子的方大人而言,女儿的婚姻是最好的利益交换筹码。可对情窦初开的少男少女们来说,纯粹热烈的爱意大过天。

在一个晴朗无月的夜,方大姑娘和庄泽屿私奔了。遗憾的是,还没逃出云县地界,就被府兵抓了回去。

方县令震怒,既然女儿名声已毁,那就不可能有丝毫价值了,留在府里反而败坏名声。

杖毙女儿是他权衡利弊的结果,至于那个色胆包天的小子,他有一万种让他无声无息消失于世间的方法。

等风波的主角死后,一切又将回归正轨。

可惜他低估了少年人的爱意。

也低估了修士和普通人之间的差异,哪怕天赋再差的修士,和普通人之间也有着天堑鸿沟。

庄泽屿选择燃烧自己的灵根,挣脱了牢笼,救下了方大小姐,带着她不知所踪。

世人只看到烈火焚身的少年怀里抱着他珍爱的小姐如风疾驰……

……

“……然后啊,我翻遍了古籍,堵上了性命,以肉身相博,杀死了传说中可以蛊惑人心的千面妖……”

“我自出生起就没下过厨房,可我还是在炸了不知多少的丹炉后炼化了千面妖的尸体,于是我做到了,我为我的阿泽赢得了生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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