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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哥布林 确认过眼神是送钱的人(第1页)

“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

这话说得一点没错,这世上就没有白给的福利和快乐,想要过上好日子,就得自己努力奋斗。

老金来到伊斯班特已经一个星期了,再不找点事情做,他就要喝西北风了。这段时间,他一直在收集各种情报,根本没时间接任务。他得去冒险者公会看看,再四处打听一下,看看有没有什么合适的任务。换了个地方,很多事情都要从头开始,老金忙得不可开交。

而且,作为一个外地来的冒险者,想要在这个地方立足,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毕竟,同行是冤家,本地人多少都会有些排外。

老金费了好大劲,才终于接到了一个任务——讨伐哥布林。任务内容很简单,就是去某个地方把那些可恶的哥布林杀掉,然后把它们的脑袋带回来,每个脑袋能换三个铜币。

这种讨伐任务,其实就是一种除害服务。

有些怪物会袭击村庄,破坏农田,偷吃粮食,村民们为了保护自己的财产,就会布悬赏任务,“谁要是能把这些该死的家伙干掉,我就给钱!”

村民们可以用很低的价钱雇佣冒险者来消灭怪物,而冒险者们只需要杀几只怪物就能赚到钱,这对双方来说都是一笔划算的买卖。

今天,老金的任务就是去杀哥布林。

一大早,老金就来到了集合地点——一家杂货店门口。他看到一个手持短矛的光头男人已经在那里等候了,老金走上前去,和他打招呼。

“早上好。”

“你好。”

这个男人名叫桑特,是一名e级冒险者。他身上穿着一件皮甲,手里拿着一把短矛,除此之外,就没什么其他装备了。不过,他那粗壮的胳膊却让人很有安全感,一看就是个身经百战的老手。

除了桑特之外,还有两名冒险者,一个是名叫梅丽娅的女冒险者,她留着一头棕色的长,一双蓝色的眼睛,手里拿着一把单手剑和一面盾牌;另一个则是一个看起来还没成年的少年,名叫吉布森,他手里也拿着一把剑。虽然老金对这个少年不太放心,但他们都是e级冒险者,应该有点实力。这么小的年纪就能成为e级冒险者,说明这小子天赋异禀。

“另外两个人还没来吗?”

“看来是的。”

老金在桑特旁边坐了下来,耐心地等待着其他同伴。不过,现场的气氛实在是太尴尬了,老金只好主动找话题聊天。

“这次的任务应该不难,就是杀几只哥布林而已,咱们赶紧把钱赚了,回去休息吧。”

“嗯。”

这家伙怎么惜字如金的?

“咱们四个人,每个人杀四只哥布林,就能赚到十二个铜币,应该够了。不过,也不知道能不能找到这么多哥布林。”

“应该可以。”

看来,这个桑特是个不爱说话的人。难道说,光头的人都这样?头少也就算了,话还这么少?

桑特每次说话都不会过五个字,他惜字如金,惜字如命,这让老金更加尴尬了。

“你擅长用矛吗?我很少见到用矛的冒险者。”

“还行。”

就在老金和桑特有一搭没一搭地闲聊的时候,另外两名同伴也到了。

“你们好。”

梅丽娅面无表情地打了个招呼,她的背上背着一面镶着铁边的木盾,看起来很结实,应该是个t。很少有冒险者会选择盾牌作为武器。

“你好。”

那个名叫吉布森的少年,或者说,应该叫他青年,看起来比老金想象的还要年轻。

这小子年纪轻轻就出来当冒险者,估计家境不太好吧?

老金一点也不羡慕他的家境,他只羡慕他的年轻。

“人都到齐了,出吧。”

看到所有人都到齐了,桑特终于说了一句过五个字的话,然后带头朝任务地点走去。昨天组队的时候,桑特说他知道那个布任务的农场在哪里。

老金一行人跟着桑特,朝农场走去。老金现,农场似乎很容易招惹怪物,上次的石化鸡蛇事件也是生在农场。可能是因为农场种植的作物比较多,容易吸引怪物吧。

在地球上,野猪和野鹿经常会跑到田里偷吃庄稼,这个世界也一样,只不过那些野生动物变成了怪物。而且,哥布林这种怪物还很聪明,它们会成群结队地偷窃粮食,这让农民们头疼不已。

哥布林。

没错,就是哥布林。

哥布林是一种体型矮小,皮肤呈绿色的类人生物,它们的长鼻子和长耳朵是它们的标志性特征。和其他的低级怪物不同,哥布林会使用简单的工具,这使得它们比其他怪物更难对付。它们有一定的智力,懂得利用工具来攻击敌人,这使得它们比其他怪物更难缠。

总的来说,哥布林比地精强一点。

不过,在老金眼里,它们依然是不堪一击的弱鸡。农场距离城镇并不远,走路就能到。老金一边走,一边和同伴们聊天。

“你叫卡特,对吧?哇,你个子好高啊!你是哪个种族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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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丽娅似乎很喜欢和人聊天,她好奇地问老金各种问题。老金的外貌比较特别,经常会引起别人的注意。不过,梅丽娅并没有恶意,她只是单纯地感到好奇,所以老金也耐心地回答了她的问题。

“我是米尔凯萨人,我的家乡很贫穷,所以我才来到大城市,希望能过上好日子。不过,这里的生活似乎也不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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