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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5节(第3页)

宋吟抬起眼,看向桌子上那块铁片,前几天他一直不知道有什么用,也没问过,现在想来可能是用在这里的。

他拿下铁片,不作犹豫地嵌进缝隙,地板受力撬开,里面黑漆漆一片,一股被闷久了的怪味扑面而来,呛得宋吟别过头咳了两声。

宋吟知道陆长隋很敏锐,不然刚才也不会发现自己在偷听了,他不敢发出太大的声音,也怕陆长隋随时有可能谈完。

下去很冒险。

但通黑的洞口,一节一节的楼梯,就像潘多拉的魔盒引诱着他进去。

宋吟只犹豫了少顷,拉开旁边的抽屉拿出手电筒,一只手攀着地面,踩住第一节楼梯慢慢往下走,里面很冷,没有衣物抵御的小腿颤悠了两下。

宋吟用了一分钟走到了底,发现下面其实也没有那么大,比上面的房间小一半,也就几平米。

只有一张桌子一张凳子,四处都是墙壁,好像建立这个地方的初衷只是为了与世隔绝,宋吟慢慢抬起脑袋,手里的手电筒也顺着往上抬。

墙壁被照亮的那一瞬,宋吟瞳孔微缩,看到了和上面墙壁上一模一样的几张人民日报。

匆匆瞥了几眼发现内容几乎一样,宋吟只看了两秒,为了不浪费时间,直接翻开桌子上的两封信。

这两封信的样式和人民日报一样,和这个时代格格不入,宋吟很难忽视那种违和感,他压着心里的异样,拆开第一封信。

已收到投稿,但上面不准刊登,抱歉,祝好。

——新星社惠闵

第二封的内容要比第一封多得多,是一个署名叫朝水的人,用钢笔一笔一划写的将近三千字有关自己的自述,和投稿。

朝水出生在一个普通的家庭,前十几年里,他都住在靠近海滨的一个小地方。

直到十八岁那年,朝水凭借自己的努力靠上了云城的大学。

那天父母带着他吃了一顿从没吃过的海鲜大餐,带着他去了一趟一直心心念念的海洋馆,短短一天满足了他在海滨所有的心愿,之后,父母变卖了家里的东西,带着沉甸甸的三块大洋,和他一起去了云城。

云城的街那么繁华,每个人都衣着鲜丽,穿梭在街上的车五辆有四辆是他没见过的款式。

父母带着他去学校门口转了一趟,看着那几个烫金的大字,朝水眼底熠熠生辉。

那时的朝水以为他的人生要自此改头换面。

当时离开学还有一个暑假的时间,父母有充足的时间准备在云城的生计问题。

先是住处,靠近学校的房价太贵,父母迫不得已租了一个离学校很远的房子,朝水没有怨言,他一直尊重、理解父母的决定。

况且,刚进到云城的朝水对所有事情都抱有好奇,他愿意每天走半小时的路,去看看这里和他生活过的地方究竟有多大的不同。

他很期待,也很兴奋,他想在云城出人头地。

——如果没有认识后来的那户富商,朝水或许真的会成为一个翻江搅海的民间创业家。

朝水仍然记得那天是个罕见的三伏天,他坐在小板凳上看着书,两个穿着华贵青衫的少年在他眼前嬉笑跑过,玩闹了一阵或许也觉得无聊,消停了下来。

他们对书呆子有些好奇,左顾右盼你推我攘,最后还是和朝水搭了话,少年人彼此吸引力强,朝水虽然局促,但抗不过想和同龄人交友的心思。

三言两语,被人撬出了多大年龄,住在哪儿,有没有耍过对象,考上了什么大学。

用后来时髦的话来说,就是被扒得底裤都不剩了,明明脑子挺聪明,偏偏这些事上又迟钝得要紧,被人问光了还脸蛋红红地说下次再见。

他没看到那两人迥异的目光,只听到他们说,明天还会来找他玩。

玩儿,新鲜的词,新鲜的体验,朝水心脏砰砰跳,想要等父母回来,和他们分享一下自己的喜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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