烙印。
便是烙奴印。
凡亡国之人,溃军之将皆要被胜者一方烙上奴印,以示臣服。
十二年前,我便是在战俘营中救下了即将被烙印的完颜清。
我解开他脖子上的锁链,对他说:「从今天开始,你自由了。」
那时的完颜清生得又瘦又小。
总低着头,完整的话也说不了几句。
但是他很粘我,我走到哪里,他就跟到哪里。
我笑他,说他是个小尾巴。
他也笑,结结巴巴别别扭扭的说:「我……我给公主……当一辈子……小尾巴。」
我的奴印是完颜清亲自烙的。
为了听见我和其他奴隶一样凄厉的惨叫,他反反复复的烙了九次。
直烙到那处皮肉焦烂见骨,连四周的皮肤都挛缩起来。
我还是不曾让他如愿。
随着最后一次白烟升起,我咧着咬烂的嘴唇朝他笑:「小尾巴,你又输了。」
完颜清始终如静水无波的眉目罕见的微微簇起,转头便命人用盐水泼了我一身。
小说《凤归朝1196》第2章试读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