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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第1页)

第十二章

晚上9点,整理好东西的向柔正准备洗漱睡觉,就接到了哥哥的电话。

听了安排,她叹了口气,挂断手表给池沐打去。

30分钟後,向嬴带着醉成泥的程锦回到了别墅。他搀着人,交代沙发上的向柔去睡觉後,直奔程锦的卧室。

当程逸收拾好一切上来时,向嬴已经安顿好自己的弟弟,正在厨房煮醒酒汤。刚才车里的一幕还回应在眼前,让她觉得好笑又心疼。

那时向嬴弄不了耍酒疯的程锦,通过向柔的电话手表联系到程逸,劳烦她来接两人。

自从向柔出过事後,向嬴就知道了妹妹的电话手表,向柔的联系人也由一个变成了三个。

程逸那辆炫酷的玛莎拉蒂很快就停在了酒店门口,向嬴带人钻进了车。

程锦在“深情”表白向嬴後就消停了一阵,谁料这会儿又开始:他一个劲地往向嬴身上扑,嘴里将“向嬴我喜欢你”这句话重复了一路。

听着前面程逸憋不住的笑声,向嬴从尴尬到莫名红了脸,他赶紧伸手捂住男人的嘴,庆幸车里灯光暗,程逸看不到後排扭在一起的两人。

程逸脸上幸灾乐祸,她可是知道自己弟弟几斤几两,接到电话时就料到了这一幕,正想着打开录像留个纪念,就听後面传来一声:“呕~~”

“!!!程锦!!!”程逸大吼一声,“我新提的车!”

後面折腾了半天的醉鬼终于吐了出来,呕吐物全部落在了车的脚垫上,一点没沾上向嬴。

向嬴拿着卫生纸狼狈的处理惨局,还不忘给程逸道歉。跨着脸的女人叹了口气,说道:“你先照顾好他吧,剩下的一会儿我来弄。”

程逸坐在沙发上,叫过来忙碌的向嬴,缓缓开口:“你不认得我了?”

向嬴疑惑,摇摇头。

程锦:“也对,你连小锦都不记得,怎麽可能记得只见过两三面的我。十几年前的锦州老城区,最靠海的那一排房子中,你和你母亲住在第三个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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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忆之闸被措不及防地落下,沉封的往事一点点浮出水面。

向海死後,宣雨无处可去,房子早就卖了治病,娘家要留母去子重新嫁了她得赚彩礼钱,她只能带着儿子离开。

宣雨性子软弱,人又长得漂亮,经常受到不正经人的骚扰,无力反抗的她只能带着向嬴到处搬家,过着流浪的生活。

在老城区的日子还算顺畅,邻居们都是收入不多但心肠热的普通人,对他们母子俩也很照顾。那时,向嬴已经到10岁,小小年纪因为父亲的影响和生活的历练,成熟稳重,能打能刚,是老城区的孩子王。

一天放学,向嬴照常在下班的铁厂外捡废弃铁制品。在收废品的地方,铁制物品可比塑料瓶值钱多了。正准备回家的时候,听见厂的深处有动静,他悄咪咪翻过墙,用灵活矫健的身手救下一个哭啼啼的男孩,自己也被划了一刀。

程逸在老城区只见过向嬴两次,一次是弟弟被高年级的同学绑走後自己跑回来,说是有位英雄救了他,第二天两人一起拿着鸡蛋去感谢人家。那位英雄看着不大,身上多处伤痕,眼里是平静的,毫无波澜。

第二次,程逸只见到两个背影,一大一小,拖着行李准备离开,她将这个消息告诉与向嬴玩得很好的程锦,看见弟弟拼命追过去却只有远去的船,小小的少年跪在码头上痛哭,让程逸有了对弟弟的第一次彻底心疼,她明白,这个人一定会对程锦的人生有不可磨灭的影响。

程逸不似平常般带着笑,反而严肃地看着向嬴,“我不知道你们当时究竟有什麽,你为什麽突然离开,当然这些我也不需要知道。”程逸顿了顿,下定决心开口:“向嬴,程锦喜欢你,真的很喜欢,他找了你将近20年。”

说完不等男人的回答,程逸径直离开。

偌大的客厅只剩向嬴一人,他坐在沙发上,再次

陷入回忆的漩涡。

在老城区的生活是向嬴青少年时期中为数不多的愉快时光,但只有短短两个月,这点甜滋滋的味道随着离开很快淹没在生活的五味杂陈中,以至于让他忘了那个追在自己身後的小少年。

那年,程锦8岁,向嬴10岁。

10岁的小孩在铁厂救了8岁的小孩,让他一见钟情。此後,8岁的小孩时常跟在大自己两岁的哥哥後面,他唤哥哥,哥哥就叫他阿锦。

两人一起捡铁板补贴家用,一起去小卖部花2毛钱买奶油雪糕,小男孩舍不得,要留给姐姐,哥哥就和他吃自己的。

90年代的仲夏夜,微凉的晚风轻拂过海边,沙滩上的两人并肩躺着,许下最美好的誓言:

向嬴:“长大後,我要亲自看看这满天繁星的奥秘。”

程锦:“那约好了,我陪着你。”

向赢揪下破旧自己衣服上唯一的纽扣,当做誓言的见证,递给了程锦。

後来,宣雨从区里的固定电话中得到消息:家里人找到了她,要把强行带走嫁人。

黄昏十分,10岁的小孩背着极少的行李再次和母亲上了船,都没来得及和阿锦告别。後来等他们稳定下来,他打去电话询问,却得知那一家已经搬走了。

小小的思念很快就新的生活磨灭,那个8岁的小男孩也被向嬴隐藏在记忆的深处。直到今天,程逸的话宛如一根导火索,牵动他七扭八拐的神经,直抵那年夏天。

向嬴的内心绞成一团,根本无法梳理这惊人的信息和复杂的感情。这带着些愧疚的心酸,不是故友相认的感动,让他理不动,想不清。

他早就发现自己不喜欢女人,以前还很迷茫痛苦,为什麽自己是个异类,但现在,他或许已经明白了。

屋里传来窸窣的声响,向嬴快步进屋查看,睡着的程锦翻了个身,被子掉在地上。

他走上前给那人重新盖好被子,小臂却被突然抓住,一声“哥哥,我喜欢你。”传进了向嬴的耳朵。

他愣住了,忽然回想起不久的第一句表白,程锦的眼神诚挚热烈,直直照进他的内心,替他拨开迷雾,理通情感。

向嬴望着床上人安静的睡颜,手轻轻抚上那人好看的眉眼,在额头上落下一吻。

那一刻,他读懂了喜欢。

世界上只有一种性取向,那就是心之所向。(引自陈果)

程锦,我本就该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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