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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8章(第2页)

这麽大一锅随她挑,选哪块好呢?

她在锅里找到一块带指头的大肥猪手,正准备往碗里放,又想起波波头女子捞的是不带指头的大猪骨。

那个部位看着也很馋人,於是她又中途改变主意,选择捞起一块和波波头女子同款模样的大骨头。

这个部位好像叫四两金,还是四点金来着,属於猪手後面的骨头位置。

深酱色的卤猪手刚放进不锈钢大汤碗里,就已占据上方接近一半的位置,再往粉里打上各种小菜,满满一碗,光看就觉得豪华。

禾嫒尺端着粉,来到店内最角落的位置,贴着墙坐。掏出相机先给猪手粉拍一张照片,再用支架将相机夹起,调整到一个合适的位置,别上麦克风,开始录视频。

是的,她今天出门时带了支架和相机。

前几天没带支架拍视频的主要原因,是因为怕影响陈灵的旅游体验。但现在陈灵已经回家,之前那样吃玩优先的旅游模式也到此结束,要开始正式进入工作状态。

加了卤猪脚的汤粉要不是因为加了小料,多出不少红的绿的色彩,其实看起来有些清淡,尤其是汤底,看着也就比白水略黄一些,清透得能清楚看见碗里每一根米粉。

然而夹起米粉略微晾会儿,再嗦,才又发现其实看似清淡的汤底无比浓郁鲜香。哪怕米粉在晾凉期间,上面的汤水已经再次滑入汤盆中,但汤底的味道已经全部沁入粉里。

嘴里这口米粉被完全嚼烂之前,再往嘴里快速塞入几颗酸萝卜酸豆角等小料,最後就着碗沿喝一口汤。

额,汤确实味道很好,可喝汤这个动作确实是有些失策。

猪手太大,戳脸上了。

被打脸可不行,当然得还击。

禾嫒尺用筷子对猪手比划了一下,最终放弃用筷子解决它的想法,把包里的湿纸巾拿出来擦手,然後直接用双手分别拎着这块『四点金』猪手骨,狠狠咬下一口。

卤猪手炖得很软,里头的肉已经被卤得发软,咬的时候,连皮带筋能一起扯下来一大块。

猪手入口温度适宜,不冷也不烫。表皮被炸过,却炸得不算很透,只是外表呈微虎皮状,好让猪皮外层能吸饱卤汁。

泡在卤汁里不知卤制多久的猪手尝着味道浓郁,属酱香味猪手,偏咸口。应该加了不少香料卤制,却又吃不出来很冲的香料味,像是香料早已融合在卤汁里似的。

多吃几口,觉得嘴里味有些重。在确认自己能用左手单独将猪手拎起之後,禾嫒尺又用右手在湿纸巾上将指头擦了擦,夹起一撮粉吸溜。

她忽然想起网上有人说过,在广西可以一天三顿吃米粉,换着各种口味吃,顿顿不腻。之前总觉得有些夸张,但现在她能理解为啥会有人这麽说。

对於禾嫒尺来说,猪手粉里的米粉就像是在担任米饭的角色。

单吃口感顺滑,哪怕是牙口不好的老人小孩吃起来也没有负担,味道本就很不错。搭着其他配菜吃,还能让浓重的味道变得更柔和。

冬天吃粉,配着汤吃,吃完浑身暖和。

夏天吃粉,米粉又比米饭容易入口,哪怕是再没胃口,来上一份加了小料之後酸爽可口的拌粉,也能提供一日所需能量。

作为主食,广西米粉足够优秀。

吃下几筷子米粉,禾嫒尺又开始啃猪手。她啃得认真,不放过骨头上沾的一丝肉筋,等她快将皮肉吃完时,抬起头,才发现对面桌的小学生正偷偷瞧她。

也不知道是看她吃猪手样子太馋,还是对她为啥一边吃一边拍视频感到好奇。

有些尴尬。

猪手油大,多啃几口,嘴上就开始冒油光,期间还不小心将猪手皮蹭到脸上好几次,估计现在她的样子看起来有些脏。

不过很快,禾嫒尺淡定下来,不紧不慢地夹起几挫粉和小料。

她尤爱这家店的酸豆角,和前几天吃的都不太一样,更长一些,而且炒过,较容易配着米粉夹起。

吃过米粉,再慢慢将猪手啃完,禾嫒尺才慢条斯理地将手和嘴巴擦乾净,专注把碗里最後剩的汤和小料吃完,打了个饱嗝。

有点撑。

这时,也吃完粉的小学生忽然多瞧她两眼,像是下了什麽决心似地向她走来。

「你好,请问你是网红吗?」

「不是啊。」

「那你怎麽在拍视频呢?」

「我是经营自媒体美食帐号的呀。」

「那不也是拍视频发网上,有什麽区别吗?」<="<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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