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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第1页)

有人从灶台边上搬了一把椅子过来,替站着的沈希莲解了围,她顿时松了口气,勾起唇角,正要道谢,视线馀光就瞥见了一抹窈窕身影,待看清对方的长相,她是怎麽也笑不出来了。

长这麽大,她自认已经是长得挺漂亮的女生了,可是今天在见到她後,才知道什麽叫做人外有人,天外有天。

就算她穿着朴素,可是那一张脸却依旧耀眼,黑发红唇,身材高挑,一颦一笑都充满了别样的韵味和魅力,能轻而易举让人为她倾倒。

「小莲?」这一声堪堪让沈希莲回过神,她刚要收回视线,就见那个女生看了过来,两人的视线在半空中撞在一起,让人心跳都漏了一拍。

沈希莲睫毛颤了颤,见对方冲自己笑了笑,她也下意识地回了个微笑,算是互相打了个招呼。

经过这一打岔,沈希莲将自己的注意力暂时从周应淮身上收了回来,转而朝着身侧人打听起了这个女生的身份,在得知对方是大队长安排过来给他们做饭的村民後,心中莫名松了口气,腰板都挺直了些。

村里人啊……

虽然不想承认,但是沈希莲还是产生了高人一等的想法,她勾了勾唇,不再关注程方秋。

而程方秋完全不知道沈希莲心里的小九九,她正在听何生慧小声八卦着:「这女同志一看就喜欢周同志。」

程方秋没有搭话,但是却无声附和了一句,的确,沈希莲毫不掩饰对周应淮的喜欢,简直可以说是摆在明面上了,这态度比她还要直白。

但是看周应淮的态度,似乎是对她并不感兴趣,甚至有些不耐烦?

看来同样的表达方式,换一个人来做,就会是不一样的效果。

但不管怎麽样,情敌的出现还是让她产生了一丝危机感,而且这个人还是书中提到过的一个角色,干部子弟,出身优越,在原主嫁给周应淮,搬进省城後就各种使绊子,两人没少大打出手。

这个女人不简单,是个难缠的!

程方秋眯了眯眼睛,看来,周应淮这块大饼得抓紧时间早点儿吃进嘴里了。

她的感受没有错,自打沈希莲到来後,不管是知青点还是施工现场都能看到她打扮得花枝招展跟在周应淮身後当小跟班的场景,都可以用寸步不离来形容了,程方秋都没能找到机会单独和周应淮说上一句话。

村里也有不少人发现了这一点,有人说他们郎才女貌,很是般配,隔层纱,相信沈希莲很快就能把周应淮拿下,两人和和美美地回省城领结婚证。

也有人反对,说要是能拿下早就拿下了,这明显是落花有意流水无情。

但不管外界声音怎麽说,沈希莲依旧我行我素,半分都没有收敛。

*

「我看那姓沈的姑娘长得白白净净的,还是厂长的女儿,怎麽周同志就是不动心呢?」

「喜不喜欢都是看眼缘,没眼缘都白搭。」

隔天是休息日,傍晚下工後得了空闲,大伯母常春兰就抱着衣服来找丁夕梅串门子了,两妯娌平时关系不错,也喜欢偶尔说两句八卦,所以此时凑在一块了,不免也说说村里最近的新鲜事。

程方秋坐在一旁帮忙摘豆角,听见她们说的话手一顿,随後又继续若无其事地将摘好的豆角放进木盆里。

「晓花下个月月初摆酒席,你们可一定要来啊。」常春兰笑着提醒了一句,说是月初,其实也没几天了。

丁夕梅娇嗔她一眼,「忘记啥事也不能忘记这事啊。」

说完,视线一转看向坐在程方秋旁边的程晓花,颇为感叹道:「时间过得真快,转眼间晓花都要嫁人了。」

提到这个话题,平时鬼灵精怪的小丫头脸上浮现出一丝红晕,话都不知道怎麽接,还是常春兰哈哈一笑,「可不是嘛,那户人家也是个大方的,说要给咱家一台缝纫机呢。」

说到这儿,常春兰眉眼间皆是愉悦,乡下不比其他地方,他们又都是普通人家,三转一响能有其一就非常不错了,他们原本也没要求个什麽,但男方主动加了缝纫机,那就代表着他们看重晓花,是件天大的好事。

「那多好啊,以後做衣服都不用自己一针一线缝了。」丁夕梅真心为他们高兴,眸光都跟着一亮。

这都是其次,最重要的是十里八村有缝纫机的就那麽几家,多有面啊!

说这话多多少少都有些炫耀的意味,常春兰不好意思再绕着这个话题说,馀光瞥见安安静静摘豆角的程方秋,开口道。

「秋秋也该抓紧了,你晓花妹妹比你小两岁可都要结婚了,要是村里没你喜欢的,伯母帮你去我娘家那边物色物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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