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合的思绪飘得太远,再一擡眼,罗闵已不在客厅。
小得容不下两人同时转身的厨房传来青年无奈的声音,“已经坏了,不能吃,不要扒我。”
一只耳嘤嘤呜呜地围在罗闵腿边叫,前掌扒着他手上端着的汤煲。
筒骨早就酸臭变质,接连下了两天雨,表面甚至长成鲜艳的霉斑。
罗闵筒骨倒进垃圾桶,系了几个袋子打成死结,又将汤煲敲碎,用报纸包住。
一只耳不死心地拱塑料袋,被提起完好的耳朵教训,“你闻得出来肉已经坏了,不要还想着吃。待会我再带你去买,可以吃新鲜的。”
耳朵被抓得很松,很快就放开了,被教育的黑犬顶脑袋蹭罗闵的膝盖,把习惯蹲下身的青年撞得左摇右晃。
像摸准了罗闵的脾性,总有办法叫他妥协。
有点气闷却不能与它计较,裴景声面对黑猫时大概也是如此心情吧?
“你不听话就只吃狗粮吧。”罗闵抵开一只耳,站起身不看它。
“呜……”体型不小的黑犬听懂青年语气中的冷淡,脖子勾住他的膝盖窝蹭,将腐败的烂肉抛之一边。
看着他们相处,周合嘴角挂起笑意,在罗闵转头前,步入卧室。
即便过去十多年,周合依旧记得罗锦玉的布置习惯。
枕边总有两本故事书,被子铺在床上,只对折一个角。无论房间多小,都摆着一个书柜,放看完的故事书和小摆件。
在已离开的家里,柜子顶端还放着罗闵出生百日的纪念照。
拍得不算好,拍照时他还在犯困,眼睛没睁开,靠在躺椅里,穿得圆滚滚又戴着帽子,一张小脸只露出一点儿。
但罗锦玉很喜欢,她常常摩挲着那张照片,并把它摆在起床就能瞧见的书柜上。
唯独走得匆忙,像是把它落了。
她把孩子带走了,把相片留给周合。
她这麽喜爱那张相片,安定後应该记录下更多瞬间才是,毕竟罗闵一眨眼的功夫就会长大一截,留下他成长的纪念,不会遗憾。
可此时,周合转遍了卧室,都没找到罗锦玉与罗闵留下的一张照片。
不止如此,整间屋子像被特意清理过,除了照片,目之所及任何能留下时间印迹的东西都不存在。
她不写日记,没有账本,甚至收据都不保留一张。
在这间卧室里,不知岁月流淌,一切都如同旧时。
周合放下了矜持,拉开所有抽屉,一无所获。
罗锦玉没有留下任何与他相关的东西。
也是,她离开时甚至没有提走自己的行李,怎麽会带走与他有关的东西。
唯一有关联的,只有他们的孩子。然而没多久,周珏也成为了罗闵。
怀闵怀闵,罗锦玉是在思念谁呢?
她要记住什麽,却不留下一丝痕迹?
膝盖磕在地上,硬涩地发痛,周合麻木地起身,打开最後未曾开啓的衣柜。
瞳孔紧缩,浑身汗毛直立竖起,他僵在柜门前,一时竟无法动作。
衣柜中央,摆着洁白如新的陶瓷罐。
周合当然知道它是什麽。
里面盛着罗锦玉的骨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