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氏闻言,看向那把大刀的眼神顿时就炙热起来。
没想到花木锦这蠢货回娘家一趟,竟是把这大刀给拿回来了!
这可是好东西啊!!
若是能讨来……
陆敏却并不在意这些,她只关心银子。
“嫂嫂,我这还着急着出门办事,你先借给我二百两银子吧,等我以后手头有钱了,一定会加倍还你的。”她上前,直接向花木锦摊开了手掌。
换做以前,原身一定立即就掏银子了。
毕竟在原身看来,这些才是她的‘至亲’,是真正的一家人,一家就是要互相帮助,那样才叫贤惠,才是身为陆家媳妇该有的大度与品质。
花木锦却充耳未闻,一屁股坐在了少了一角扶手的椅子上,手指摩挲着手中的刀柄,勾唇笑眯眯的看着陆敏,“堂妹这借钱加倍偿还的话,是不是已经说过很多次了?”
陆敏拧眉,有些不悦说;“嫂嫂这是什么意思?上次可是你说的,我们都是一家人,一家就应该要互相帮助的。”
“何况,我们陆家与你们花家可不一样,我陆家是书香士族,最讲究的就是一诺千金。”
“而且,我兆堂兄可是三元及第的状元郎,你身为她的妻子,更要懂得温良贤淑,礼仪规矩,替他孝敬长辈,爱护长幼。我现在不过就是有要紧的事,急需二百两银子救急而已,你却要与我在这里斤斤计较,你这样如何能做好我陆家媳妇?如何能让兆堂哥对你另眼相看?让他喜欢你!”
“我兆堂哥最讨厌的,就是小家子气的人了。”
陆敏是懂得如何拿捏恋爱脑的。
应该说,整个陆家人都是懂的。
所以从嫁到陆家后,陆家上下的都在跟原身说,她身为陆家媳妇,就应该改掉武夫家的小家子气,要贤惠,要大度,要大方,要为陆家付出一切,而他们家的陆兆,最喜欢就是大方贤惠的女子了。
所以短短两年。
原身当初搜空娘家银钱的陪嫁,和时不时回娘家打秋风的银钱东西,几乎全都花在了陆家人身上。不然原身也不会因为掏不出来银钱,而跑回娘家闹着卖宅子了。
“哦?他当真讨厌小家子气的人?”花木锦挑眉问。
陆敏掩下眼底讥讽,微抬下巴说;“那是当然了,我兆堂哥是最疼我的了,他喜欢怎样的女子,我可是清清楚楚的,嫂嫂,我觉得二百两好像不太够,不如,你给我三百两吧!”
温氏蹙眉。
“敏儿,差不多就行了。”温氏警告提醒。
这丫头太贪心了!那些银子她可是要留给儿子的!!
“二百两已经很多了。”
陆敏撇撇嘴,自然知道母亲的意思;“行吧,二百两就二百两吧,不过……”
陆敏把目光落在花木锦头上的簪子上。
她刚刚一眼就看中了,虽不如以前的那些贵重好看,但也值点钱。
“嫂嫂,你头上这支簪子也给我了吧!我正好缺一根簪子。”
不等花木锦同意,陆敏就伸手一把抽出,转手就将簪子戴到了自己头上了。
簪子是原身为数不多的陪嫁了,原身是为了回娘家摆款,才特意拿出来佩戴的。
看着一脸得意又理所当然的陆敏,花木锦笑了。
笑容越来越灿烂。
“……真好看啊!”
陆敏眼底闪过一抹鄙夷,就知道她不敢说什么。
下一秒。
一道寒芒闪过。
陆敏只觉脑袋一轻,有什么从脑袋上掉下来,她下意识低头一看。
“啊——”
小说《嫡女放弃白月光,首辅追妻火葬场》第3章试读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