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邻省旧贵族专门用来喝下午茶的奢华客厅不同,茶室装潢很素净,白色的蒲团白色的窗纸,只有其中一面墙上挂着一幅水墨画,写意地勾着一枝梅花。
“这是今年洞庭新産的碧螺春。”林连雀把茶秤放下,对纳尔齐斯说,“十三行多做红茶生意,绿茶卖得少,但我还是最喜欢喝这一种。”
纳尔齐斯打量着秤上卷曲的茶叶,“为什麽红茶多绿茶少?”
“因为红茶经过发酵,更容易保存。”林连雀解释,“茶叶在海上容易发霉,绿茶通常很难运过来,运来後价格卖得又太高,所以喝的人少,後来十三行就主要做红茶生意了。”
“像这种明前的碧螺春。”林连雀说着拈起一颗茶叶,教纳尔齐斯辨认上面的细节,“银绿隐翠,上有白毫,是一品茶。这样的茶从洞庭运到广州,一壶茶就能卖一钱银子,再从广州行商手里运出海,一路漂洋过海到西大陆……”
“在朱雀坊。”林连雀笑了一下,“一两上等碧螺抵得上一两黄金。”
升斗珠宝升斗字,一两黄金一两茶。
“明前茶难得,我每年也就留个两三罐,多的是真没有。”林连雀说着开始沏茶,素手翻碧涛,“我们在邻省喝的那种是三等红茶,那种茶在广州茶馆都是浇花用的,也就忽悠外行人。”
他泡茶用的也不是瓷器,而是一只绿泥壶。
煮水丶温壶丶烫杯丶投茶丶注水丶刮沫丶出汤。
一杯春露暂留客,两腋清风几欲仙。
林连雀行云流水地沏好了茶,“我就先不请你闻香了,那个等你真的感兴趣了可以慢慢来。”
他把一杯茶放到纳尔齐斯面前,“整那些花里胡哨的不如实实在在喝一口,喝过就知道是什麽滋味。”
纳尔齐斯看着眼前的茶杯,问:“有多好喝?”
“一口赛过活神仙。”林连雀说,接着他又道:“这样吧,你就喝一口。”
他竖起一根食指,“一口之後,你要是觉得不好喝,我就不勉强你了。”
纳尔齐斯闻言不再说什麽,端起杯子,浅尝了一口。
片刻後,他放下茶杯,淡淡道:“好茶。”
话音未落,林连雀立刻便笑了。
他非常黄鼠狼给鸡拜年地说:“以後你常来,我沏茶给你喝。”
从那以後,萨赫咖啡馆少了一名常客,东方商店则多了一个白吃白喝的。
会被口腹之欲引诱。纳尔齐斯每次踏入店里时都会想:我果然堕落得和魔鬼差不多了。
但是茶确实好喝。纳尔齐斯想着又叹了口气。我还真是堕落得自得其乐。
他们就这麽不清不楚不明不白地相处了一两年,连林记最机灵的夥计都看不懂他俩的关系,有人觉得纳尔齐斯是东家的好友,有人却觉着这人怎麽看都是他们未来的二当家,还有人悄摸着评论——这不叫交友也不叫私相授受,应该叫轧姘头。
直到两年後,纳尔齐斯去执行一个高危任务,生死关头不得不暴露身份,最後他勉强活了下来,身负重伤,躺在一个破烂旅馆里等死。
他的身份暴露,回慕德兰有什麽下场很难说,更不可能回圣廷。
好渴。估计是缺血造成的干渴。失去意识之前他开始走神:如果能在死前喝一壶碧螺春就好了。
接着他又想:唉,我怎麽这种时候了还在想这些口腹之欲,看来我是真的要下地狱了。
他开始漫无目的地回忆自己这辈子杀过多少人——事实证明,神是真的很喜欢戏剧性。明明他一开始只是想在圣廷混身份,最终却成了碟中不知道多少个谍的走狗,神甫兼职杀人犯,某种意义上还是带编制的那种。
想来他这一辈子,给神当奴仆,给圣廷当奴仆,给机动局当奴仆,走到这一步真是相当的不雅观。
那林连雀呢?纳尔齐斯又想。林连雀又是怎麽走到这一步的?
他这个魔鬼可比我地道多了,背後还纹个契约书,这肯定是要下地狱的。
唉,也行吧,我们要是都下地狱了还能当个搭子,等赎罪结束,下辈子再好好做人。
说话东方的地狱和西方的地狱是一码事吗,两边串门是不是还要办签证。
……好疼啊。
……伤口真的很疼。
……做人怎麽能这麽疼。
唉,干脆不要赎罪了,做人真难,就这麽在地狱里一起鬼混到世界毁灭也挺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