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项B:人家好舍不得你哦,我可以和你一起回去吗?】
【选项C:哥哥再见,我会想你的麽麽哒~】
我:“……”
我艰难且面无表情:“再见,我会想你的。”
精灵圣子的表情再次由阴转晴。他点了点头,起身走出了屋子,只留下我一个可怜无助地坐在床上,陷入深深的自我怀疑。
我回去要在自己的教义里记上,下辈子不要再来精灵之森了,这里真的和我有仇。
*
精灵之森是个好地方。
灿烂阳光透过参天古木的枝叶,自己地面上洒下斑驳的光影,仿佛画师在每一寸土地上细心描绘出生机勃勃的色彩。
花香与泥土的气息交织在一起,形成了一种令人心旷神怡的独特清香。而生活在这里的精灵优雅高贵,仪态端庄。
倘若我是一位吟游诗人,我会流连忘返,创造出无数赞美诗歌。倘若我是一位作家,我会绞尽脑汁,废寝忘食来形容这里万分之一的美丽。
可我只是一个不想上班的npc。
来精灵之森的第三天,无聊,无聊,还是无聊。
这个鬼地方还没被玩家打开深处副本,我连网都打不开,吹牛逼的人都没一个啊!
我满是绝望地倒在床上,双目无神地盯着天花板。窗边突然传来什麽东西敲动木头的声音。
我顿时精神了。
不走正门就是不可告人,黑字白纸写的不伦之恋秘而不宣,必须通过这种方式来深夜私会!难道我终于能吃上什麽好瓜了?
怀着激动的心情,我鬼鬼祟祟蹭到窗户,小心翼翼地推开了一条缝。
天昏地暗丶日月无光,枝叶影影绰绰,谁不得夸一声私通的好时机?我满怀期待地睁大眼,只见一对硕大的鹿角顶了进来,很自来熟地往我身上拱了拱。
哟,我当是谁呢,这不就是抛下我的小叛徒吗?我冷笑一声,翻开记账的小本本。
“这样不好吧,我是正经人,光天化日之下不能和鹿私通的。”
鹿懵逼地看着我,很难形容我是怎麽从一张鹿脸上看出【你说什麽鬼玩意儿】这种意思。我呵了一声,毫不犹豫地关上窗户。窗户咚咚响了一阵,那只鹿不知道是怎麽做到的,鹿角一顶,又从外面把窗户推开了。
有这本事还用我来开窗户?消遣我呢?
在我的冷眼威压下,鹿终于搞清楚情况,“呦呦”地叫了两声,主动凑过来蹭了蹭我的脸。
呵,这样就想讨好我?没门!
我一把捏住它的耳朵,阴沉沉威胁:“你是不是故意把我交给精灵的?”
鹿甩开我的手,很气愤地咬我的衣袖。而我的心经历了先前的摧残,早已变得比万年冰川还要冷。我恶狠狠地摸了把它的脑袋。
“我警告你,你摊上事了。如果我不能拿下奥狄斯的心,那都是你的错,我肯定第二天就吃烤鹿肉,懂吗?”
如果路西菲尔那个傻O上司扣我福利扣我假期,这只鹿死了都得来给我打工!打工!!
鹿亲昵的动作僵在原地,呆滞地看着我。
它惊恐地後退一步,我赶紧伸手,它见鬼似的又退了一步,整只鹿“扑通”从树上的架子摔了下去。
“……”
我有点尴尬地看着树下被摔得七荤八素的鹿。
我就想告诉你,再退就要掉下去了。真要是摔出什麽三七二十一,这可和我没关系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