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然,一道美丽张扬的身影穿过人群,在简云蓝面前站定。
明若瑰身着红裙,踩着香槟色高跟鞋,戴着墨镜,气场全开:“老板贵姓?”
群衆们惊讶地看着她。
等等,这是那个大明星明若瑰吗?
简云蓝:“免贵姓简。”
明若瑰扬了扬下巴,递出名片:“鄙人明若瑰,这是我的名片,这次来找你的目的,我就直说了……”
“给你五百万,不要摆摊了,来当我的私家厨师,如何?”
群衆们:“……”
啊啊啊不要啊!
完了完了完了,老板要被挖去做私家厨师了,那他们这辈子都再吃不上这麽好吃的蛋炒饭了。
谁能拒绝五百万呢,那可是五百万啊,从唐朝开始摆摊到今天也不一定能赚五百万吧?
可恶的有钱人!
然而。
简云蓝微微一笑,十动然拒:“谢谢您的欣赏,但是我人生存在的意义就是摆摊,所以恕我不能接受。”
明若瑰扯下墨镜,深深地看他一眼。
她不相信这个世界上会有人拒绝金钱的诱惑,如果有,那一定是钱没给到位。
“一千万?”
简云蓝:“不。”
明若瑰:“……加上两套市中心商铺?”
简云蓝:“不。”
群衆们用恐怖的眼神看着他。
小吃摊老板,竟然有如此的气节,不为五斗米折腰!
你永远不知道,给你炒饭的小吃摊老板,究竟拒绝了什麽。
明若瑰深吸一口气:“五千万?”
简云蓝摇摇头:“不,我要回去了,如果您对炒饭感兴趣,欢迎明早九点来购买。”
一瞬间,明若瑰有点明白她堂弟对宁笙的执着了。
之前她无法理解,但仔细想想,如果宁笙=炒饭的话:
这麽好吃的炒饭(宁笙),怎麽可以被其他人吃到!不行,她要用尽一切手段,把炒饭的厨子(宁笙)变成自己的私家专属,这样她就可以天天吃到美味的炒饭(宁笙)了!
如果找保镖,偷偷等在简老板回家的路上,把人打晕,然後……
明若瑰心里闪过一些危险的想法。
不得不说,他们顾家人是有点强制爱基因在身上的。
明若瑰看着自己身边几个五大三粗的保镖,越想越觉得行得通,有些蠢蠢欲动。
但——
仿佛看穿了她的想法一般,简云蓝深深地看了她一眼,那双黑到发蓝的漂亮眼睛,有种高深的禅意。
“明小姐,你会觉得炒饭好吃,是仅仅因为炒饭本身吗?”
明若瑰:“什麽意思?”
“如果是在您豪华的别墅中,用着珍贵的餐具,被仆从环绕……没有阳光,鸟语,没有热闹的人群陪伴,同样的炒饭,你还会觉得那麽好吃吗?”
明若瑰思索着他的话。
很丶很有深意。
简云蓝弯弯眼睛:
“明小姐,物是人非,大抵如此。”
明若瑰如遭雷击。
她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