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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章 饿鬼本人 槐花饭牛掌柜请做筵席(第1页)

第66章饿鬼本人槐花饭,牛掌柜,请做筵席……

“给我温一碗酒。”

“得咧,客官您的酒!五文钱。”

四月里,百花盛。

如意小馆的门廊檐上,多了一只泥巢。巢里两只燕子像是不怕人似的,衔来柳枝固巢,又衔绿虫与浆果喂崽。那几只小燕子被养得肥肥胖胖,成日里叽叽喳喳地叫唤。

“就得喝上一口,才有力气赶路,畅快。我这一路走来,嘴巴里干,又不想只喝碗茶水,可真巧了,唯有你一家食肆门口还卖酒。要真去了酒肆中买碗酒喝,指不定要抱一坛子上路呢。”

行人掏出钱,丢进小推车上的瓦罐,“哐当”几声,撞出脆响。

他瞧了一眼地上正在献殷勤的小狗,眉头舒展,疲惫之意骤减,“也真是神了,我倒是从未见过这猫儿碰到狗儿,不追逐打闹,还能相处得这般融洽。。。。。。今日实在是风尘仆仆,还有事要办,下次再路过青云县,定是要来这如意小馆内用一次饭。”

“客官慢走!”

阿福捧着瓦罐,伸手摸了摸小狗的脑袋,“喜洋洋,软绵绵它不吃小桃子,你不要再叼给它了,你是全青云县混得最差的小狗。”

如意小馆的桌子上摆着扁箩,里头是新鲜的槐花,一簇簇的,宛如串串铃铛,嫩绿托洁白,格外幽香。

而馆内槐花的香,不止于桌上的槐花,而是甑中米粒与槐花交错,由炭火烘烤後散发。

喜洋洋将刚从花朵变成指甲盖大小的小桃子滚在地上,低下了头。

软绵绵瞧都没有正眼瞧它一眼,自顾自地用用舌头打理自己的毛发,然而趴在门槛处晒太阳。

坐在一旁喝茶的明成,第一次从一条狗的脸上,看到了辛酸与委屈。

没办法,谁叫软绵绵是原住民,而喜洋洋是後来者,但并没有居上。

“我说你来我们如意小馆之前,也算威风凛凛丶相貌堂堂的狗中一霸了,你成日去哄只狸奴做什麽?”

阿福在碗中打了些米饭,又倒了肉汤与几块骨头,放到喜洋洋跟前,“再说了软绵绵能吃小桃子嘛,下次你去小河里抓条鱼给它,说不定它能多瞧你一眼。”

喜洋洋呜咽了一声,一边吃饭,一边决定暗自苦练捉鱼技巧。

喜洋洋本是莲清书院那块地方的一只流浪小狗。虽然流浪,但书院里头的学子们都喜欢它,成日给它喂好吃的,将它喂了个膘肥体壮。

可遭了案子那两日,学子们都回家去了,没有人喂它。

恰逢谢婴夜里查案,想回顾案发现场。沈雁回知晓他的胃并不好,指不定查着查着,又忘记用饭,就给他用油纸包了两个肉饼带着。

那半枚脚印被找到後,谢婴才有功夫坐下来吃肉饼。

油纸一打开,香味四溢。莫说都快一旁的捕快们给馋晕了,何况饿了两日的喜洋洋。

它趴在谢婴脚旁直打滚。

谢婴无奈,既是沈雁回做的,他也舍不得全给了喜洋洋,只能和喜洋洋一人一狗,将肉饼分了。

捕快们站在一旁,看着为案子愁了几乎十二个时辰未眠的谢大人,与小狗一块吃肉饼。

一派和谐。

喜洋洋也不是白吃了那肉饼,案发经过没人瞧见,可狗却瞧见了。

它嗅了嗅,竟在莲清书院的刨出了血衣。

沈奈家中有妻室,自然不能将血衣带回家中,而出了莲清书院,就是东边桥夜市,总不能抱着血衣奔跑。

情急与害怕交错之下,他在假山石处挖了个坑,就地掩埋了血衣。为防止被人发现,他还在上面覆了一块石头,撒了些紫槐花瓣。

假山石处本就有不少积石,紫槐花甚美,平日里学子们都在这儿玩耍,脚印错乱,无人会在意石头的挪动。

既能闻到肉饼香,闻出血衣,更是不在话下。

但自从吃了谢婴的肉饼,喜洋洋就一直跟着他,哪里都不去了。

如意小馆也确实需要一位看家好手。

“自从来了青云县,我也是什麽都养过了。”

明成嚼着几粒熏豆,与沈雁回比划着,“沈小娘子,你知晓县衙的猪如今有多大了吗?那长得‘嗖嗖’的,大人也不让吃,就这样养着。还有县衙的兔子,吃不光似的,春日一到,那是一窝接着一窝生啊。还有那鸡,张大人家是不是开养鸡场的,每个月都送鸡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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