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天是周一,沈惊上学的日子,司机老付开车送他。
学校在城郊半山上,环境优美宜人,教学楼是欧式洋房,和景区似的。
沈惊露出惊讶的神情,手掌贴着窗户,轻轻“哇”了一声。
老付从后视镜里瞥了他一眼。
沈惊羞赧地说:“付叔叔,我从来没见过这么好看的学校,像大花园。我以前的学校很脏,校门口是臭水沟,教室里还有老鼠在跑。”
老付说:“这以后也是你的学校。”
沈惊额头轻贴着窗玻璃,看着窗外的花坛和喷泉,声音很轻,像是怕惊扰了这场美梦:“嗯,这也是我的学校了。”
老付不由得放慢车速,好让沈惊可以看得久一点。
这孩子以前过得太苦了,看见一点好的都是小心翼翼的,招人心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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俞守泽和校方提前沟通好了,所以沈惊的入学手续办得很顺利。
教导处的老师带他来了高一十八班,他做了自我介绍。
“大家好,我叫沈惊。沈从文的沈,惊吓的惊。”
讲台下的同学们发出阵阵哄笑。
“神经?”
“我靠,怎么有人起这种名字啊?”
“好神经呐!”
沈惊双手背在身后,忍不住去抠手腕。
其实他可以分辨出这些起哄并没有恶意,但还是让他有点烦躁。
沈惊用力去按手腕内侧的烟疤,指甲深深切入瘢痕。
痛感经由中枢神经蔓延到全身,沈惊用力牵动嘴角,笑得很灿烂:“我的名字是有点奇怪,大家怎么称呼我都可以的。”
他穿的是小熊印花T恤,俞昼送他的那件。
柠檬黄色衬得皮肤愈发白皙,左脸颊酒窝分明,俨然是个漂亮又内秀的少年。
有个扎着高马尾的女孩爽朗道:“你是Omega吗?有没有早恋的想法,想实践的话优先找我!”
同学们大笑出声,就连老师也在一旁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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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惊来俞家之前看了很多豪门小说,为豪门生活做了充分准备。
小说里的高级私立学校格外水深火热,阶级分明,鄙视链严重,全都是不学无术的混子富二代,像他这样的进来基本相当于刀俎上的鱼肉。
然而实际上的豪门学校和小说里不一样,老师同学们都挺好的,没有过分热情,也没有刻意冷淡。
总体而言,都是正常人,没一个有病的。
沈惊舒了一口气,他给自己的校园生活定了一个目标——做正常人。
要多观察,学习怎么做一个正常人。
早读课背单词,沈惊看不懂,心里很烦,忍不住去抠手腕。
但他发现班里其他同学都在读书,没有一个抠自己个儿手腕的。
好吧,做正常人从戒抠开始,他要控制自己,至少半天不抠手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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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是英语课,老师全英文授课,沈惊基本没一句能听懂的。
他坐在位置上干瞪眼,看着讲台上老师的嘴唇一开一合,很不耐烦。
这人是干嘛的,话真多。
“沈惊,”老师忽然用中文点了沈惊的名字,微笑着说,“我发现你一直用充满求知欲的目光看着我,那么有请你为大家朗读这首《ShallIcomparetheetoasummersday》。”
沈惊:“。。。。。。”
这老师竟然能从他的目光里看出求知欲,和把大粪看成金块没两样。
屏幕上有一首诗歌,和一个老头儿的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