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不怪沈淮初会问出这样的问题,从小到大,沈母待原主和两个弟弟妹妹的态度可谓是天壤之别。
“你这个不孝女,为了几块肉竟然不认父母了!我们沈家怎么养出了这么个不孝的东西。”沈母目光闪烁,稍稍别开了眼,拉高嗓门嚎叫起来。
见沈淮初的眼神愈发冰冷,沈母心尖骤然一阵发颤,却还是咬着牙威胁道:“你要想清楚了,没有娘家撑腰,你在陆家的日子可不会好过。
没有两百块钱,你别想老娘原谅你。”
丢下这句话,沈母挎起篮子,连肉都不要了,一溜烟跑远了,活像身后有鬼在追。
沈淮初目光晦暗的盯着沈母渐行渐远的背影,心里存了一丝怀疑。
她暗暗将这件事记下,打算等日后再调查个清楚明白。
不过沈母的到来倒是让她记起了另一件重要的事。
没磕坏脑袋之前,她曾经是镇上广播站的广播员,凭着优越的形象和娇软细腻的声线备受重视,工作体面又是铁饭碗。
可以说,如果她不主动辞职,广播站永远有她的一席之地。
而如今,这份令人羡慕不已的工作是她那个好妹妹沈思雪在做。
三年前她磕坏脑袋,沈母就迫不及待的哄骗她将工作让给了沈思雪,美其名曰替她守着。
骗了她的工作不够,还拿走了她的钱和吃食,一家子趴在她身上吸血,恨不得将她榨干。
沈淮初冷笑一声,那工作虽然是沈思雪在做,但明面上还是属于她的。
既如此,她收回来也是理所当然吧。
*
将小宝拜托给隔壁婶子照看后,沈淮初拿着举报信就进了城。
她来到百货大楼,直奔服装柜台而去。
百无聊赖坐在服装柜台处的售货员大老远就看见一个熟悉的身影朝她这边走来。
女人一身浅绿色布拉吉,腰肢纤细,肌肤白皙胜雪,精致娇美的脸庞上透着淡淡的红晕,仿若一朵娇艳欲滴的玫瑰。
售货员不可置信的揉了揉了眼睛,直到沈淮初走近,才试探性的问道:“沈淮初,你怎么在这?你脑子好了?”
沈淮初听到这话,唇角不由得抽了抽,语气平淡,“好了。”
话落,沈淮初骤然抬眸,也不拐弯抹角了,“我今天是特意来找你的,不知道你现在还对广播站感兴趣吗?”
“你这话是什么意思?你现在已经恢复了,难道不打算回广播站工作了吗?”江玉有些惊讶,广播站的工作可是多少人梦寐以求的,她说不要就不要了。
当初要不是她的对手是沈淮初,现在她早就是人人羡慕的广播员了。
可惜一个萝卜一个坑,她有实力,沈淮初更厉害,也比她更为合适。
江玉愿赌服输,也不觉得输给沈淮初丢人。可要让她承认比不过沈思雪,那是万万不可能的。
小说《军婚三年未见,娇娇带娃随军多胎》第6章试读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