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像成功了,明天拜托鼠仙尝下味】
【…草,鼠仙吃两口就死回地府了!而且还被祝宵看到了,气死我了,祝宵该不会以为我不会做饭吧】
【呵呵,他真的以为我不会做饭:)】
再往后翻,祝宵翻到最近的日期。
【我不得不死了,祝宵该不会掉眼泪吧我记得他哭起来很丑】
【……遗产都留给祝宵好了】
【我才刚死多久祝宵就相亲,无语】
【讨厌老男人!!!】
接下来的几天,邬咎每次记录的结尾都是“讨厌老男人”外加三个感叹号。
直到这一天,才有了变化——
【原来我喜欢祝宵,我跟祝宵表白了】
祝宵翻到最后一页。
这一页跟之前的每一页都不一样,几个大字就占据了整整一页的篇幅。
【我要跟祝宵结婚!!!!!】
这几个字写得特别大,扑面而来的几个感叹号,更是传达出一种无与伦比的激动情绪。
祝宵抚摸着那几个感叹号,忍不住笑了笑。
“你突然笑什么?”邬咎奇怪道,“谁的命这么可笑?”
紧接着,邬咎看着祝宵手上那本起了毛边的本子,突然意识到什么,急忙阻止道:“等等,不是那本!”
祝宵手上的那本是他的日记,当时跟生死簿放在一起,是为了混淆视听,以免被人看见。
现在可好,被他最不想的人看到了,还看得很彻底。
邬咎一个箭步上前,二话不说将祝宵手上的本子合上,然后拉开办公桌上的抽屉,像甩烫手山芋一样把本子甩进了抽屉里。
可惜为时已晚,祝宵都已经看完了。
邬咎有点绝望,但还是试图挽救一下:“……不是我写的。”
“嗯,”祝宵莞尔道,“是鬼写的。”
祝宵弯腰,又从抽屉里拿出刚刚那个本子。
邬咎伸手拦住他:“祝宵,没什么好看的,别看了……!”
祝宵挡开邬咎的手,从邬咎的桌子上抽出了一支笔。
他低下头,翻开最后一页,在邬咎最后一句话下面动笔接着写。
至此,经年累月的记录,有了第一句回应。
【好,我们结婚。】
糖果
再次回到阳间时,邬咎决定跟祝宵搬到一起住。
邬咎这次不用再找拙劣的借口留下来了,而且他现在又可以变回人身,不像以前一样诸多限制。
他们挑了个休息日,去祝宵家隔壁搬点邬咎以前的东西。
比起上一次祝宵来访,邬咎家这次少了许多东西——上次定戒指时他身无分文,他的钱全都当作遗产赠送给祝宵了,买戒指这种事又不好和祝宵要钱,所以他折中一下了,将他珍贵的藏品都变卖了。
不过他还是留下了一些东西,比如放在玄关处的这尊雕塑。
邬咎一看到它,就露出怀念的神色,他转头问祝宵:“这可以带走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