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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3章(第1页)

只要闫衷回应他。

但闫衷只是安静地、沉默地,一直一直看着他。

最终陶岁沮丧地认为自己学得太差,闫衷没有看懂。

在这个模糊充满噪点的梦里,陶岁却独独看清了那双眼睛,他忽然不合时宜地顿悟,原来闫衷的眼神是在无声地诉说一种爱,一种他们在懵懂的年纪里还无法弄懂,就先一步产生了的爱。

半拉开的窗帘透进一束热烈的日光,长达近两周的阴雨天气终于结束,天气预报上显示接下来半个月北珲市都将是晴天。

陶岁睁开眼,他从梦中苏醒,但不再是被吓醒。

身侧空荡,好似还有余温,他忍不住伸手去探实,视线不经意掠过窗边,却马上被吸引。

——闫衷侧着身子,低头专注地观察玻璃缸里游动的鱼,他用指尖隔着玻璃触碰小鱼橙红色的躯体,这是陶岁常做的动作。

他不再游刃有余,像注意事项第十四条写的那样可靠从容,他的眉罕见地皱着,似乎也很怕正甩着尾巴欢快游动的这些小鱼稍有不高兴,就又不愿意继续给予陪伴。

他也无限地担忧着这一次会不会又养不活。

和陶岁一样。

比陶岁更甚。

第46章双人画

房间里的阳光似乎变得像客厅里一样柔和,空气中的粒子浮动着摇曳,心脏的某处也正在悄悄地愈合。

小鱼橙红色的躯体在光下闪烁,偶尔会隔着玻璃也碰碰那人的指尖,甩动着漂亮的尾巴,呈现出生机蓬勃的姿态。

这是个美好的周六,陶岁不用去上课,他重新闭上双眼,听见脚步声走近停留又离开,脸颊上落了一个吻,像天边飘过来的一团云,他决定允许自己原谅闫衷的胆小,因为闫衷也一直包容了他诸多的缺点。

陶岁清醒着赖了很久的床,直到床头柜上的手机响起了铃声,有人打电话来提醒他吃早餐,他才慢吞吞睁开眼,在铃声循环两遍后将电话挂断,起身去洗漱。

锅里有蒸好的小笼包和饺子,他吃完就回了房间,不准备去甜品店。

往常的周末,陶岁也是这样,一个人赖床到很晚,而在店里忙碌的闫衷充当着称职的闹铃,一到十点就准时打电话将他吵醒,若是他不主动把电话挂断,闫衷就会一直打。

然后他在短信的催促中吃完闫衷煮好的早餐,再找个合理的借口,跑去甜品店。

因为甜品店开在学校附近,所以店里大部分顾客都是宜珲的学生,平时陶岁为了防止自己被认出来,总和闫衷一起戴着口罩,闫衷还给他也买了帽子,但是很幼稚,棕咖色,有两只猫耳朵,左耳上还有一个白色蝴蝶结。

不然就是狗耳朵的,像摆在店里的吉祥物,和店里走来走去只知道傻乐的小白一样。

闫衷一会把他当猫,一会把他当狗,他想起小时候闫衷总说他是小狗脑袋,又要他“把小卷毛留长一点”,他抬手一摸,发现自己的头发已经长长了许多。

闫衷来到他身边,他就再没剪过了。

陶岁一个人待在家,把旧手机的文件都传到了新手机里,传完后呆呆地捧着新手机,觉得不适应,思考了几分钟决定先换张壁纸。

他并不经常拍照,拍得也不好看,所以相册里大多是文档截图一类的,夹杂着几张他拍的流浪猫,还有一些是孟雏发给他的猫猫照片,说是裘寸晖拍的,裘寸晖拍的照片都很好看,他似乎还有好几台相机和单反,都是用来拍孟雏,和孟雏想让他拍的东西。

陶岁觉得可爱就存了很多张。

但他刚一点开相册,闫衷戴着眼镜直视镜头的照片就极具冲击性地出现在了最上方。

陶岁一愣,脸霎时间就红了个透,几乎是条件反射般将屏幕猛地反扣在腿上,低头捂住了脸。

他怎么把这个忘了。

闫衷这个疯子……疯子!

那天晚上过后他实在是太过羞耻,所以干脆假装失忆,根本不敢点开相册,没想到装着装着就真忘了。

“……疯子。”

陶岁喃喃道,尾音带着隐晦的颤。

不知道过去多久,他才终于缓慢地将屏幕翻转了过来,本以为已经做足了心理准备,点开照片时呼吸还是抖了两下。

“疯子。”

他忍不住又骂了一句。

照片应该是被裁剪过,只剩下闫衷的脸,便让人无从得知照片拍摄时是怎样荒唐的场景,陶岁甚至还能回忆起自己是如何挂在闫衷的身上,呼吸和身体一起颤抖,哭得连眼睛都睁不开,而照片里闫衷却仍冷淡地垂着眼,鼻梁上歪歪地挂着那副眼镜,只有眼梢末尾那抹不明显的红,和皮肤上细碎闪着光的汗珠,暴露出了他隐忍的兴奋和疯狂。

陶岁两颊滚烫,微张的嘴唇间吐出的气都烫得可怕,他吞咽了下,实在受不了了似的再次捂住了脸,手指迅速划过那张照片,他记得自己被闫衷逼着拍了很多张,但内心似乎有预感,他缓缓移开眼前的手指,果然看见后一张照片变成了另一个场景,正面的视角转为偷拍的视角。

闫衷把那些照片都删了。

陶岁松了一口气,盯着屏幕里闫衷站在水池一侧摘眼镜的照片,视线不自知地停留了很久。

即使是这样随便的角度,闫衷的身形也依旧修长挺拓,袖子卷在手臂上,凸起的青筋缠绕,骨节分明的手指捏住镜框,侧脸被手挡了一半,看不分明。

陶岁眨了眨眼,指尖点了几下屏幕,换好了壁纸。

旧手机被取出了卡后就失去了信号格,里面所有的短信和通话记录陶岁也一并传进新手机里了,只是关机前忍不住翻看时,仍觉得心中空空荡荡,怅然若失。

这个看起来非常非常旧,早就被时代淘汰的产物,它的屏幕一角已经被磕碎了一点,细密的白色裂痕有尝试蔓延的趋势,可由于手机的主人对这台效率低下的设备竟也十分爱惜,让那些裂痕最终也只是停留在那一角而已。

从陶岁高一那年,闫衷收到备注“爷爷”的号码发来的短信,得知他的手机坏了,一声不吭地就买下这台手机起,时间悄无声息地流走,到今天,它已经陪伴陶岁四年多了,在大一某个普通的下午,它还曾试图罢工过,忽然关机后就再也打不开,被陶岁拿去手机店花了三百块修好,又继续用,比之前还要加倍爱惜。

陶岁一直都舍不得换,只是因为这是闫衷给他买的,承载了太多他和闫衷之间的回忆,他也同样在固执地刻舟求剑,以为留下了这些一切就都不会变。

他的心事不说出口也会有人听见,闫衷明明买来了新手机,又要对他说,“不舍得换就一起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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