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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9章 客栈赏金杀人(第1页)

黄沙漫天,天肃地杀,妖酿客栈里坐满了人。

妖酿客栈,看名字就知,这里一定有妖。

这间客栈建在一颗虎头之内。

虎牙为门,白骨森寒,虎额刻匾,龙飞凤舞,虎耳为囱,炊烟滚滚。

滚滚黄沙中忽然来了十几匹土狼妖,每一只都有三米开外,最前方的狼妖身上站着一位女子。

任凭那狼妖如何全力奔跑颠簸,女子始终站着,甚至身形都没有任何的抖动,似乎她永远也不会掉下来。

她也确实不会,哪怕这匹狼跳起来个后空翻,她也能纹丝不动地站在狼妖身上。

女子身高过两米,狼皮裙,狼皮护胸,狼牙项链。

她是妖神部落有名的强者,狼月。

姓名这种东西,自古以来,都是随父母。

狼月也是如此。

她是由狼养大,所以她姓狼。

她一到月圆之夜就和狼妖一样,控制不住兽性,喜欢杀人,所以她叫月。

狼月落在客栈前,打开灵兽袋,一只只狼妖全部落入了他腰间的灵兽袋中。

客栈门“吱呀”一声推开,立刻有不少人都望了过来。

坐在角落里的光头,头顶上有一条蜘蛛的纹路,正独自饮酒。

窗户边上坐着一男一女两个人,男的正低头夹花生米。

当他的筷子夹住花生米的时候,轻轻一抖,花生米上的粉皮就会掉落下来。

而且,他每一次落筷都能从充满粉皮的花生米中,夹起新的花生米。

明明是沾了唾液的筷子,却不会沾染一小片的粉皮,似乎他很不喜欢花生米的皮,哪怕一点点都不要。

他的真气很强,运转细致入微,他的手也很稳,稳到一丝一毫的差别都不会有,他不想夹花生皮,就是可以穿过无数的皮,夹到那颗花生米。

狼月看到他的手心有茧,很厚的茧,她知道,这人如果将手里的筷子换成刀,也会同样地稳。

在他对面的是位妖娆的女子。

狭长的眼眸,乌黑的长,裸露的腰肢极为美丽。

她和男子不同,她夹起整颗花生米塞进嘴里,然后舌头翻卷,将粉皮整个吐出。

花生米上薄薄的皮,哪怕只是轻微的震动,也能碎裂脱落。

可她偏偏就能吐出一整个皮。

因为她根本不是人。

她的额头上,还有六个细小的纹路,那纹路随时都能变成眼睛。

她是一只蜘蛛,可以吐出强大的粘液。

而驱使蜘蛛的赏金客,在凶蛮江湖颇有盛名的只有一个人:朱厌。

朱厌是上古凶兽的名字,他之所以取这样一个名字,是因为他觉得,他能比肩上古的凶兽。

中间还摆着一张桌子,桌子上坐着一个胖子,一个瘦子,一位老者,一位妖娆女子。

他们的穿着并不相通,但却披着同样的披风。

披风上绣着四头的狮子。

他们是最近凶蛮江湖上,名头极盛的,四头狮会。

胖子名为醒狮,瘦子名为毒狮,老者名为狠狮,妖娆女子则名为美狮。

他们的本命自然不这样叫,但自从他们结成四头狮会后,便改了这样的名字。

江湖上有个响亮容易记住的名字很重要,

比如叫个王五或者王六就很难被人记住。

即使被人记住了,喊出来的时候,也很难有人联想到你是名头极盛的那个。

因为叫的名字太多,就是容易记不住。

要么记不住人的样貌,要么记不住人的本事。

四头狮会,原本是凶蛮江湖颇有盛名的二流势力。

凶蛮江湖的势力划分很简单,拥有武圣的便是二流,拥有斗神的便是一流势力。

凶蛮江湖极大,江湖势力数不胜数,想要闯出名声极难。

四头狮会只所以有名,是因为他们是四个二流势力,相互联合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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