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剑一脸不可思议,不仅对这个可能性感到荒唐,对江宜竟会有这种想法亦感到惊讶。
“他们可是亲兄弟。”
江宜纠正:“是同父异母。”心道,兄弟又怎样,我也曾有过兄弟,翻起脸来比陌生人还可怕。
“没道理吧,”残剑仍是不相信,“如果是他做的,何必又让我们调查?”
“理由可多了,比如说,借外人之手,洗刷关于自己的流言。”
江宜长叹一气,郁闷了一会儿,宣布道:“残剑兄,我觉得,咱们不能再深入这件事了。不管阿史那舍是真不知道,假不知道,还是想要利用我们做什么。我决定用符合我身份的办法去解决这件事,完成之后,咱们就赶紧溜吧。是非之地,不可久留啊。”
一名丑奴在帐外,自称是会株可敦派来的,请巫祝去为他家大人看病。可敦是阿舍的母亲,都罗可汗的妻子,江宜与残剑跟随丑奴前往她的住所。
路经马场,看见那名打破肚子的士兵正与友人在一起,江宜道:“咦?少侠?”
残剑也看过去:“什么少侠?”
士兵尊敬地行礼,他的几位友人也放下戒备,好奇地打招呼。
江宜多看了几眼,说:“可能看错了,还以为遇到了熟人。”
可敦的毡帐刷红顶,悬挂草穗,以寓多子多福,近前听见里面有人争执。一男人说:“那个汉人在族中到处打听,多管闲事,都是你儿子惹的事……你我都是黑眼珠,你却生下两个蓝眼珠……”
一女人说:“你真是疯了!我何曾正眼瞧过他?我如果和他好,又怎会帮你……”
丑奴启帘入内,争执声便停了,从里一人摔帘出来,块头高大,居然是胡山,差点把江宜撞倒。胡山像一座山似的,居高临下打量这个弱不经风的汉人,狼骑儿郎皮肤个个如夕晖下的岩石一样灿然黝黑,汉人却白得像冬雪。
“巫?”胡山面带讥讽。
“大王,”江宜诚恳说道,“你们吵架的声音太大啦。”
胡山脸肉一抖,顿时提起几分警惕,走出五步还在回头看江宜。
残剑道:“不想惹麻烦的话,装作没听见怎么样?”
江宜笑道:“我们来得这么是时候,你说没听见,他信么?”
会株可敦嫁给都罗可汗时还是位青葱年华的少女,这么多年过去死了丈夫、养大了儿子,她依然保持着年轻时的美貌与风韵,与胡山简直不像亲兄妹。她手上带着四枚宝石戒指,拈着金汤匙调和马奶羹,弯曲的脖颈如鹅羽般轻柔白净。
“最近些日子咳得很,”会株可敦说,她的嗓音倒与胡山一般蕴含着深沉的力量,“有时脸也烧得发红,我想着都开春了,应当不至于着凉。”
“春分以后天有暴寒,皆为时行寒疫,三四月阳气尚弱,可能有些伤寒。”江宜说,为会株可敦诊脉相面。
会株可敦微笑道:“听族人说你医术高明。”
江宜答:“我本是修道者。所谓两仪之内,阴阳之众,唯人最贵,人者禀地气而生,修道也是修人,故而略通医术。”
末了又说:“病热发于阳,七日可愈。我给可敦写个方子罢。”
会株可敦听他将病症说得十分轻松,有些许犹豫,江宜见她脸色,就问:“还有什么其它症状么?”
会株可敦眼神飘忽,不知在想什么,说:“不,没有了。”
从可敦帐中出来,晴天高渺辽阔,蓝色的风吹拂草原,云气如丝如缕。江宜与残剑在金山的阴影里行走,深沉的绿意犹如一块沼泽。
残剑说:“那女人看个病,眼睛到处乱瞟。”
江宜一愣:“什么?”
残剑道:“你没看见?你问她还有什么病症,她却在看那个丑奴。”
这个细节,江宜还真没注意到,他只是觉得会株可敦有些走神。残剑作为习武者,的确比他更眼观六路。
残剑呵呵笑道:“难道她有什么病,还写在那个丑奴脸上?”
江宜道:“是啊,残剑兄,试问如果是你伤寒发热,会如何对医者陈述?”
残剑很困难地想了想:“对不住了,我很少害病。”
江宜只好自己说:“其实,我也很少害病。不过我的同窗曾经害过寒热,发抖说身上冷,一摸额头却烧得很。若是病人,当说身上发冷,若是旁人,自然说脸红滚烫。也许生病的真不是会株可敦,她只是替别人陈述病症。”
残剑抱臂,二人已走到坡上,向下俯瞰,毡帐如云,会株可敦红色的帐顶犹如羊毛里的赤琼石。马群俯首在营地不远处的草场里,伴随草浪时隐时现。
“替那个丑奴?”残剑问。
江宜看他样子,不像开玩笑,竟然真是这么想的。
“残剑兄,”江宜斟酌道,“你真的是个独行侠吧?”
“怎么说。”
江宜道:“一般来讲,只有儿子为父亲代劳,徒弟为师父代劳,家仆为主人代劳。从没有反过来的。”
“……”残剑鹰似的明眸转向一处,“她出来了——那个丑奴。”
江宜向残剑视线的方向看去,一切都很模糊,人影与阴影分不清楚,不知道残剑是怎么看见的。
“我猜,”江宜说,“她说不定是要去找那位真正的病人。这和我们没有关系,也许会株可敦有不方便的地方,还是不要多生事端了。”
残剑没说什么,他是江宜的保镖,自然全凭江宜拿主意。“你要去山里看岩画是么?去吧,我在外面晒太阳等你。”
洞穴里有关狼神之子的记载,接下来是,那位拥有征召飓风之力的男子,驾驭飞鹰,以金色鹰翎为自己织就裙袍,又将金翎分赐给他的信众。突厥可汗后来以金翎箭作为号令部众的信物,也许是自此而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