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数多了以后,他们甚至隐隐擦出了些火药味。
不过没以打篮球的方式解决,而是更为幼稚地在抢到篮球场使用权后,用眼神去挑衅对方。
眼看着他们越来越近,周谦嘴角扬起一点轻蔑的笑:“没想到吧,这次又被我先——”
他话还没说完,邓宇和罗卓为首的那几人跟看不见他似的朝校门口飞奔去。
还刮过一阵风。
周谦:“?”
不对劲。
太不对劲了。
仔细想想,这几天好像都是他先到的篮球场,而对方却不知道去干嘛了,人影都没见着。
这种感觉就像比赛还没开始,对方就认输了一样,让周谦觉得很没劲。
“他们干嘛去?”周谦问
“我也不知道。”小弟答。
周谦按捺不住自己的好奇心,把篮球往小弟怀里一扔:“走,咱们跟上去看看。”
“庄记饭馆?!”
周谦和小弟两人站在门外边,没进去。
亲眼看着他们走进了这个苍蝇小馆,周谦觉得更没劲了。
看他们跑的急着要去投胎的模样,还以为在忙什么秘密大事呢,没想到只是为了来这吃饭。
周谦家里有钱,溪城但凡有点名气的饭店他都吃过,自然是无法理解他们这种行为的。
“没意思,走吧。”周谦说。
“啊?这就走了吗?”小弟说,“之前在学校就好像有听那些来来往往的学生说朝丰街新开了家特别好吃的饭馆,想来就是这里了,咱们不进去吗?”
特别好吃?
周谦不信这么一家普普通通的小馆子能好吃到什么地步,也无法想象。
“不去,你要想去的话你就去吧,我先回去了。”
“好吧。”小弟舔了舔唇,走了进去。
“……”
晚自习时间。
周谦踩着点进教室。
落座后,坐在他身后的小弟异常兴奋地伏着桌子凑过来:“!!老大我跟你说!那家饭馆真的特好吃!!比我之前吃过的所有东西都要好吃!”
周谦不止有钱,对身边朋友也很大方,会经常请他们下馆子,其中不乏一些昂贵的饭店。
所以他听到小弟的话后,有点不太信:“比御水轩还好吃?”
御水轩算溪城本地的一家老字号的,拥有几十年历史,由一对年轻夫妻共同创立,算是溪城级别最高的饭店了。
吃一顿饭至少四位数。
周谦之前请过小弟去吃。
“何止,比御水轩好吃多了!”小弟激动道。
在周谦看来,御水轩的味道已算上乘,在往上便是一线城市那些百年老字号了。
一家苍蝇小馆怎么可能有这样的味道?
周谦还是不信。
小弟刚好准备了一手,他神神秘秘地在桌子旁边的挂钩上扯下一个袋子,偷偷摸摸地递给前面的周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