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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怪力乱神还是天生奇才(第2页)

“羡慕什么?”

“吃过娘子亲手做的韭菜炒鸡蛋啊!”红果一副难以置信的表情。

她家娘子有时候极聪明,有时候又有些迟钝。

她居然不知道这院子里的人有多么想吃到灶君弟子做的饭菜。

可他们都是奴仆,哪有资格让主人给自己做饭吃。只有她因为是贴身伺候娘子的,有幸吃到过。

更别说那个鸡蛋羹了。软嫩香滑,真是看着就好吃。

娘子在庖屋做的时候,她在一旁帮手也跟着看过。那流程是真的复杂,他们平日里做饭可没那么讲究,能做熟,做出味道来,能下饭就可以了。

老厨娘也看过几次,自认为已经学会了,可她蒸出来的总是会有很多孔洞,据曹氏说口感也比五娘子亲手做的差上许多。

府上的仆人们本就笃信鬼神之说,如此一来,更加相信五娘子是灶君入梦亲手传授了厨艺的弟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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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则,怎么解释,她小小年纪却比积年的老厨娘做菜火候掌控得还好的。

曹氏就更得意,因为刘主簿坚持不曰怪力乱神,说她是妇人之言,想来女儿只是在烹饪这方面特别有天赋罢了。大概,便如书上写的那些过目不忘的神童一般。

她去找刘珍,想寻求儿子的支持。哪知道刘珍捧着一本书,也是同样的说辞。

她便又去找小儿子。

小儿子正端着一碗吃了一半的鸡蛋羹跟自己从小玩到大的朋友眉飞色舞地炫耀着。纵是了解自家儿子的脾性,曹氏也有些受不了。

“你又去缠着你妹妹给你做蛋羹了?”

“娘,这是我拿字帖跟绰绰换的!”

“你当兄长的,自家妹妹想要读书练字,你不说好好教导,还跟妹子要好处?桐哥儿来家作客,你端着个碗晃来晃去的像什么样子?”曹氏气不打一处来,揪着刘谦的耳朵教训完,有些歉意地看着一旁馋得不行的少年,“桐哥儿,晚饭就留在我家吃吧,让绰绰新给你做一份,你别跟这个混小子一般见识!”

桐哥儿自然没什么意见,他乐得不行。

原本他都打算回家搜罗些自己不用的字帖,拿来让刘谦帮他送到五娘子那里。

回礼嘛,就一碗她亲手做的鸡蛋羹就行。

后来,除了衙门里的同仁,住的近的亲戚们也纷纷找了理由上门蹭饭。

三老太太和四老太太回去后将刘绰夸得花朵一般,人美心善孝顺还厨艺好。

后来听说,明府酷爱那道鸡蛋羹,甚至还在家写了一小诗来夸赞鸡蛋羹的美味。凡是十九郎家有宴席,明府必到。

而她们,可是在明府之前,就吃到了自家孙女孝顺的鸡蛋羹。那意义可就更加非同一般了!

说刘绰不烦,那是不可能的。虽说每次做菜,她也只是在旁指挥而已。

“阿娘!”她趴在曹氏耳边将鸡蛋羹的兑水比例和火候掌控告诉了她,“以后你就是灶君弟子的大弟子了!”

曹氏很高兴,连声道:“好好好,阿娘记住了,以后啊,阿娘带着他们做就行。你也不必早起给我们做蛋羹了,以后阿娘做给你吃!”

“阿娘,最好了!”刘绰趴在曹氏脸上亲了一口。

是啊,蛋羹也是她的最爱。吃多少回也不会腻烦。

“绰绰,阿娘看你这些日子一直在屋子里写大字。你是女孩子,又不用考进士,怎么跟你兄长似的,整天不是读书就是写字呢?”

刘绰搂着曹氏的胳膊,“阿娘,你没听过有句话吗?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车簇簇。”

曹氏笑起来:“哈哈哈,瞧我们绰绰说的,阿娘竟不知道,这书中还有这么多好东西呢?”

刘绰突然正经起来,严肃地问曹氏,“阿娘,明府如此喜欢吃鸡蛋羹,我们要不要告诉他做法?不然,会不会得罪了他去?”

曹氏自然一下就听明白了,“便是寻常的厨子,也有几样拿手好菜是秘而不宣的,不是关门弟子不会传授。何况你是灶君的亲传弟子,明府是何等样人物?怎会因为一道菜就为难你阿耶去?你且放宽心好了!”

刘绰心中暗暗称奇,原来古代人是如此得尊重知识产权。怪不得一直没有人,借着权势或关系亲近,向她讨要鸡蛋羹的秘方。

越是家常的东西,越容易在百姓之间推广普及。刘绰自己其实也不舍得,把鸡蛋羹的做法让太多人知道。这样以后她开馆子创业的时候,可就少了一道招牌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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