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才刚刚亮,魏凌尘就抱着任莎莎进了城。
此刻她身上的伤口已经没有在淌血了,但之前淌的血早已将身上的衣物染得骇人。
一夜的惊魂加上伤口太多,加上一路上流淌掉不少,也不知道是失血过多昏迷过去的还是因为太困倦睡过去了,此刻的她双目轻轻闭着,鼻息声平稳而规律。
此处便是王城。
之前大部队出去时,花的时间本就不多,魏凌尘轻功很好,比人马踏足快多了,赶回王城一夜也足够了。
一进城,他便直奔最近的医馆走了过去。
此时的大街上已经有不少早起赶圩做买卖的人。
看到一个年轻男子怀抱一个女子匆匆行过,便不禁纷纷投以目光看了过去。
但此刻,他已经顾不了那么多了。
怀里的人刚开始还在嘟囔着什么,渐渐地就没了声,身体也变得滚烫起来,看样子是在烧了。
他眉宇蹙得极深,如今已顾不上大街上别人的目光,他直接腾空飞起往医馆而去,原本并不算喧闹的大街突然炸开了锅。
等任莎莎醒来时,现自己正躺在万豪驿馆她自己的房间里了,身上盖着薄被子。
她刚要起身,这才注意点手上温热得紧,扭头一看,有个人正趴在塌边,手还握着她的手,那温热的触感便来源于那人。
看着有点像魏凌尘,是他吗?
她好奇地侧过身转过去一看,那人微闭着眼,那令人嫉妒的长且浓密的睫毛微微地翘起,鼻梁坚定而高挺,光是露出的小半边脸都好看得了,没别人,还真是他了。
他睡着的样子看上去有点呆还有点乖,没了平日里的那股威严凌厉劲,还是睡着的他看上去比较平易近人。
任莎莎抬起手托着下巴附身靠近了些欣赏起来,心中不禁暗暗叹着:
臭小子,但凡你平时待人接物没那股“生人勿进,莫挨老子”的欠揍样,在南疆这边喜欢他的女孩子早就排到天边去了。
虽然是不喜欢这货的性格吧,但昨晚他冲破迷雾闪现在自己跟前时,还真是帅的不行,那时掉的眼泪可是真心被感动到的眼泪啊。
大恩不言谢,这恩情,他日再回报了。
想到这里她不禁轻轻地叹了口气,抬眼却现自己正跟他近乎脸贴脸地在四目交接。
她下意识地一个哆嗦直接坐直起身子来,耳边响起了那曾经令她非常厌恶的低音炮:
“醒了?”他一边说着,一边伸个手在她额上一探,见已经恢复了正常体温,这才舒了一口气,微笑着又道:
“肚子饿吗?我下去给你找点吃的。”
她早就饥肠辘辘了,一听说要去帮她找吃的,她脑袋就点得跟小鸡啄米似的。
于是,他起了身,却一时没站稳,一个踉跄差点要倒地,任莎莎连忙伸手扶住了他:
“师兄你没事吧?”
他轻轻摇摇头说没事,便又出门去了。
直到他离开了,任莎莎记忆逐渐恢复,这才想起自己身上的衣服可能很脏,该换一身才行时,这才现身上的衣服换过了,并不是原先掉水里时穿的那套,也不是昏迷前换上的魏凌尘的外套。
是林雨薇帮换上的吗?
还在疑惑的时候,魏凌尘又回来了,身边还带着个人:
“莎莎,这是医馆的姚夫人,过来给你换药的。”
说罢,他跟那姚夫人客套了几句,又下楼去给她弄吃的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