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桐巷旁边,一家悦来酒楼。
二楼中,一名店小二穿着的少年正与一位白衣俊美公子划拳喝酒。
“五魁啊,六六六!”
酒楼里喧闹嘈杂,二人的喊拳声此起彼伏。
姜白嘴角挂着自信的笑容,眼神明亮,每次出拳都果断有力。
柘凛风则涨红了脸,额头上渗出细密汗珠,眼神中满是紧张与专注。
自柘凛风与奕恒打了一架后,他便与姜白溜来喝酒,泄心中的苦闷。
结果几轮下来,柘凛风输多赢少。
他端起酒杯,苦笑着一饮而尽,随后打了个酒嗝,身子晃了晃,差点摔倒。
姜白见状,哈哈大笑,连忙扶住柘凛风,说道:“凛风兄,莫要逞强,这酒咱们还是要慢慢喝。”
柘凛风放下酒杯,笑道:“我酒量可是在北顾城是数一数二的,岂会几杯薄酒就醉了,这是酒到情深,心已醉啊!”
“好一句酒到情深,心已醉,说到我心坎了。”姜白举杯一口干,豪气冲天道。
“我说姜白兄,奕恒这个混蛋为何叫你小贼呢,你是不是得罪他了?”
“哈哈,是有点小恩怨,正所谓不打不相识嘛。”
姜白贴近柘凛风面前,悄悄说道:“这家伙就是小心眼,我不过是跟他借百两黄金花花,顺便把他的玉佩拿来一观,谁知他却把我当成仇人,穷追不舍。你说他是不是太小心眼了。”
“啊!你拿走他的百两黄金就算了,为啥要拿走他的玉佩呢!”
柘凛风同情地看向姜白,“那块玉佩他看得极重,小时候,有位小偷把他玉佩盗走,结果他硬是找了整座北顾城,抓到那个小偷,把那小偷揍个半死。”
“难怪呢!不过,放心,我溜得快,他不一定能追到我。”
姜白张开手掌,一枚残缺的玉佩出现手中,一面刻着一只九尾妖狐。
“你既然不怕那小子,那就别还给他,能让那小子吃瘪的事情,我是很乐意看到的。”柘凛风瞄了那块玉佩一眼,举杯一口干,幸灾乐祸道。
“嘿嘿,为君子所见略同干一杯。”
二人举杯同饮,一场酒喝下来,二人明明是刚认识,却像是深交五十载的知己好友。
“我说凛风兄,我有一事不明,虽然我拿走他东西,可他总不至于一见我就叫我小贼吧,明明我有名字呀!”姜白对此颇有几分苦恼,说道。
“不得不说,这家伙虽然各方面都比较优秀,但是他却有个缺点,那就是他不太擅长记住别人的姓名。所以,他既然叫你小贼了,那你就很难让他改变对你的称呼了。”
姜白笑道:“呵!我就说这小子怎么见你也叫你疯子,原来是这样,我以前见过路痴,花痴,脸盲等人,还是次见过名痴。”
柘凛风说道:“被他叫疯子也不是第一天了,我无所谓了,来,我们继续划拳喝酒。”
“好,我们继续喝酒。”姜白正欲提起酒坛为空碗添上酒,却被柘凛风按住。
只见柘凛风弯腰从地上的空酒坛中找出一坛未喝过的酒,他一脚踩在凳子上,把酒坛放在桌上,豪言道:
“姜白兄,我自问自己酒量虽不是天下第一,但是在这北顾城也是数一数二的,即便那混蛋在各方面都压我半筹,但喝酒方面他却不敌我,今日难得遇见对手,我要跟你决一雌雄。”
姜白眉头一挑,问道:“如何比?”
“我们继续划拳,谁输谁就把这坛酒都喝完。”
姜白嘴角微微上扬,明显来了兴趣,“凛风兄,你可不能太自傲了,今日我便给你上一课,天外有天,人外有人,他奕恒在各方面能压你半筹,我姜白在喝酒方面定能压你一筹。”
二人喝酒喝到此时,皆有几分醉意,年轻气盛,便想分个高低。
柘凛风又哪里知道,这姜白曾在四方客栈连喝三日,不管是划拳还是比拼酒量,竟无一人能赢对方。
这次他怕是遇见了对手。
周围好戏的酒客们见二人拼酒,纷纷围拢过来。
有人喊道:“小兄弟,我看好你,你一定能赢。”
也有人鼓劲:“年轻人,别怂,干就是了!”
“哼!别吹牛了,来吧,一局定输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