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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0节(第3页)

这两人皮实的很,对于她说的话,答应的很溜,可下次还是会那么干,她索性也就懒得浪费那个口水了。

至于秦溪,则是从这个坡的边缘,长了青苔杂草野菜的位置,踩着这些东西下去,手上还抓着不远处的灌木,全程都是小心翼翼的。

秦江秦河冲下去,花了两秒,等秦溪慢吞吞走下来,花了半分钟。

“小溪,下次你要不要试试往下冲的感觉,是真的爽,速度还快。”秦河试图说服秦溪,反正在这摔一跤,也就脏了衣服的事。

这到了地里,衣服迟早都要脏,早脏晚脏都一样,区别并不大。

“我才不要,太危险了。”她是惜命第一人,这么危险且不可控的动作,拒绝。

这要是一不小心翻车了,摔个头破血流,乃至骨折,可咋办啊!

这时候医学不发达,这破了个口子,都有可能感染而死,更别说骨折了,难好就不说了,这要是碰上不靠谱的大夫,这一辈子基本上是毁的差不多了,等到老了,当初骨折的部位,绝对能把人折腾的欲仙欲死,身边这种例子,实在是太多了。

“好吧!随你。”秦河无奈,秦溪这性子,也不知道随了谁。

秦江倒是很赞同秦溪的想法,小心谨慎无大错,要是一不小心受伤了,那得多疼啊!

秦溪本来就跟他们不一样,她是妹妹,是女孩子。

“我觉得妹妹那样下来,挺好的,至少安全。”

“看吧,我就说你们那么往下冲,不安全。”

这个陡坡,在这段时间,人气可太高了,村里不少七八九十岁的孩子跑到这来玩滑坡,跌倒摔伤的有四五个,一看到自家孩子在这造作,家长直接就抡着竹鞭来了。

村里孩子野惯了,想管也难,打一顿也就记几分钟,虽然都被家里的父母长辈明令禁止来这里玩,可雨一停,这里的人气依旧火爆。

之前这个陡坡是有专门落脚的阶梯的,村民用锄头挖出来的,方便上下,可那些阶梯经过长久的日晒风吹,外加这段时间被村里的孩子们祸祸的够呛,之前的阶梯,就只留下浅浅的一点痕迹了。

第216章羡慕

“唐颖。。。何远。。。”

因为知青点有了新的知青入住,秦溪他们也不像之前那样,随意的出入知青点了,找人都是在门外叫的。

其实秦河他们可以直接去找何远的,他们男的,没那么多讲究,两兄弟跟新来的许州许牧都认识了,还一起去摸过鱼,算是朋友了。

可他们脚下的草鞋沾满了泥水,往屋子里一踩,保准一脚就留下一坨泥水,这鞋子,他们甚至都不会踩着进自家屋,还是不要去给人添麻烦为好,这天气本来就潮,你还在人屋子里留下泥水,即使是无心的,也不好,这点秦溪早就跟他们说过了。

同理,秦溪不进唐颖她们屋,也有这个原因在,还有就是,她一直跟新来的袁萍毫无交集,还是属于知道名字的陌生人行列。

唐颖在床上坐着,一听到秦溪的声音,起身就往外走去。

路过厨房的时候,还顺手把她挂在墙上的斗笠给拿了下来,戴在了脑袋上。

这都习惯了,这段时间,天色一直都是阴沉沉的,虽然现在是没有下雨,可指不定阴着阴着,这雨就落下来了,还是带上斗笠为好。

如果今天运气好,出了太阳可以遮阳,如果今天运气不好,又下雨了,可以挡雨。

要是没有斗笠,脑袋就得淋雨,如果大队长支书下雨还不让解散,从头上滑落的雨水落进眼睛里,绝对会很不舒服,所以,斗笠还是带着吧!

“秦溪,你们怎么没有带斗笠啊?”走到近前,唐颖看着脑袋上光秃秃的三兄妹,不解的问道。

这个带斗笠干活的传统还是秦溪自己弄出来的,说既可遮阳,又可挡雨,这会子,怎么她自己“破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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