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么?”
黑衣男人不在意的笑笑,
“世族大家好啊,不像我们这些穷苦百姓,
来酒楼吃个饭,都只能点一盘儿花生米。”
“哎呀我滴亲客官呐!
你不能因为爷们儿长滴磕碜点儿,就拿我当个棒槌啊!”
店小二一脸苦口婆心,继续给他倒酒,
“就你点这坛子女儿红,
那是俺们掌柜特地去绍兴,找当地嫁闺女的人家高价收回来滴,就为了俩字儿——‘正宗’!
这酒可是货真价实在地下埋了年,一天不带少,本店就剩这么一坛了!
好家伙,你这一坛酒顶人张家八桌菜!
这花生米吃滴,是真不冤枉!”
“年?”
黑衣男人挑了挑眉,
“世人常说女儿红,亦做‘女儿酒’。
富家养女,初弥月,开酿数坛,直至此女出门,以酒陪嫁。
其坛常以彩绘,名曰‘花雕’。”
黑衣男子浅酌了一口杯中酒,慢慢悠悠道,
“这女儿红,是女子出生时家人埋下的陪嫁,
年陈到年陈是常有,年陈o年陈已少见,
你们掌柜的竟然收来坛年的?
想必那位姑娘也是个性情中人,执意要等一个情投意合的如意郎君。”
“谁说不是涅!”
店小二听的直点头,
“我听俺们掌柜说吧,那闺女稀罕的银吧,是个病秧子,大夫都说活不久,
那病秧子不想耽误那闺女,打死不娶,
但那闺女倔呀,哎呀,就非他不嫁。
这不,俩人一直拖到闺女那年,病秧子一场大病之后没了,那闺女二话没说也跟着去了,
末了两家人一合计,办了桌席,完事儿给俩人埋一块儿了,
让这小两口在下边儿好好过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