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过早饭,贺臣津带着贺咫下地察看庄稼长势。
“这块地的玉米还不熟,起码还得等二十天才能收割。”
贺臣津撕开青色的玉米皮,用指甲掐了掐水润嫩黄的玉米粒,满意地给贺咫展示。
贺咫看着孔武有力,种地却不算一把好手,跟在二叔身后认真学习,像个乖巧听话的小书生。
贺臣津抬头,望着绿油油的青纱帐,叹了口气,“今年要是土匪不捣乱,准是个丰收年。”
他天生跛足,娘胎里带来的毛病,既走不了仕途,也不能像他哥一样走武官的路。
他干脆回老家,跟着祖父母长大,在贺家村种地为生。
早些年,他爹和他哥官运亨通,每年都往家寄好些银子。
他翻盖老宅,置办良田,又在镇上开店铺做买卖,日子过得别提多惬意了。
那时候,马佩芳二八年华一朵花,在栖凤镇这样的土窝窝里,也算是个大美女。
他砸了十两聘礼娶回来,又生下三儿一女,别提多骄傲了。
虽然她现在老了丑了刻薄了,从他爹和大哥出事后,对全家都挑三拣四的,可贺臣津依然愿意宠着她让着她。
结发夫妻的恩情不能丢。
只是,有时候看见侄子侄女,难免会内疚。
尤其贺咫跟他爹长得几乎一模一样,贺臣津在他面前,常觉得矮一头。
他踮着脚在贺咫肩头拍了拍,叹了口气。
“你二婶脾气不好,说了什么不该说的话,你跟新媳妇千万别往心里去,就当她放了个屁,别跟她一般见识。”
这是长久以来,贺臣津第一次当面提及这些矛盾。
贺咫一愣,没心没肺笑起来,“有二叔这句话,我跟阿杏受再多的委屈,也不觉得委屈了。”
贺臣津叹了口气:“你是好孩子,是我们对不起你。今年腊月初十,是你祖父跟你爹的忌日,眨眼他们过世已经十年了。”
提起伤心往事,叔侄俩一时双双静默。
好一会儿,贺臣津才道:“……我想好好地祭拜一场,又怕……”
木讷的汉子,看似对什么都无所谓,实则心底藏着很多细腻的感情。
每次想起父亲和大哥,贺臣津就忍不住心头酸涩。
贺咫垂着头,不知在想些什么。
“我只是跟你商量一下,如果你不同意,就当我没说。”
十年前,年迈的母亲带着他们三小只回到贺家村的场景,至今历历在目。
一个中年汉子,听母亲述说当时的种种,都觉得难掩悲愤,更何况贺咫。
当时他才十六岁,亲眼目睹了三位至亲惨死的样子,心里的痛苦可想而知。
可他一滴泪也没掉,用他稚嫩的肩膀,扛起一家老小,就那么千里迢迢从京城回来了。
贺臣津觉得,侄子比他强百倍千倍,心疼之余,更多了几分敬畏。
三年后,贺咫毫不犹豫入伍从戎上战场。听贺凌说,几次危难时候,都是贺咫救的他。
贺臣津对侄子,越发倚重。
总觉得他有胆有识,若得贵人扶持,必将成大器。
可栖凤镇这破地方,想找一个能帮扶他的岳家,简直难如登天。
最终他娶了一个山沟沟里的猎户女,虽长得极好,到底贫弱。
贺臣津叹口气,心里的担心没敢往外说。
贺咫抬头看了眼太阳,阳光刺眼,晃得人有些头晕。